海外网10月11日电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法治中国的首要环节,即将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为“法治中国”绘制路线图。港媒预测,四中全会将深入讨论如何加大宪法实施的监督力度。
系20年来召开时间最晚
回顾近20年来的历次四中全会,从1994年十四届四中全会到2009年十七届四中全会,会议召开时间均选择在9月中下旬。而此次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在十月下旬举行。
对此,香港大公网文章分析认为,这并非是简单的顺延或改期,而是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依法治国牵涉面广泛,复杂敏感问题多,需要更充分地征求意见及修改完善。这也反映了中央的审慎务实态度。从会期时长来看,本次全会延续了历次四中全会为期四天的惯例。
9月30日的政治局会议指出,依法治国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等。这实际上是为四中全会奠定了基调。
四中全会最主要的中心议题是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将是一份在全面深改的历史新阶段,稳步推进依法治国的路线图。这既关乎改革全局,也关系到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宪法和法律至上尚未真正确立
习近平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以来,先后在2012年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和今年9月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两次重要场合的讲话中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
此外,去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还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首当其冲。政情分析家认为,四中全会预计将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方面有新的具体部署。
香港文汇报评论指出,这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高度重视。讲话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宪法的权威性和生命力在于实施,而当下中国,宪法的实施存在诸多问题,宪法和法律至上的地位尚未真正确立,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尚不健全,违宪行为得不到纠正。
因此,健全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程序势在必行。十八届三中全会已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相信四中全会将深入讨论如何加大宪法实施的监督力度。
有关专家呼吁,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宪法实施的重要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如有的建议设立宪法委员会,有的建议设立宪法法院。不过,有关智囊认为,在短时间内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和程序确实存在操作难度,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可以预期,通过宪法监督机制和程序的不断构建和完善,中国全面贯彻和实施宪法有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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