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选辉 拉毛太 孟文静)国庆假期,涉刘铁男案的山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作文在烟台出席其公司冠名的某文化活动并致辞。9月24日,廊坊市中院公开审理原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一案时,刘铁男主动交代,曾收受宋作文的款项754万元。
昨日,南山集团在接受齐鲁网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公司运行正常,并未进一步作出解释。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十八大后受审的薄熙来、刘铁男、刘志军等6名省部级官员案件发现,起诉书中至少出现了28名涉嫌行贿等罪名的企业高管。
据公开报道显示,至少12名起诉书中提及的企业负责人还在领导岗位任职,28人中,有4人受到处理,1人被判行贿罪。
法学专家指出,目前司法实践对受贿者能依法处理,但对行贿者处理偏轻、偏少。
多名涉刘铁男案企业高管正常任职
今年9月23日发布的2014年胡润百富榜中,宋作文家族以145亿元身家,位列83位,居山东第4。
榜单公布的第二天,廊坊市中院公开审理原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一案,庭审中,刘铁男主动交代,曾收受宋作文的款项共计754万元。
起诉书显示,2002年上半年,刘铁男分两次收受宋作文给予的人民币4万元。2005年,刘铁男再次接受宋作文请托,以向中国铝业时任副总裁罗建川打招呼的方式,为南山方面与中铝下属的山东铝业签订3万吨氧化铝供销合同提供帮助。宋作文将供销差价中的750万元,汇入了刘铁男之子刘德成控制的公司账户。
而本月2日,宋作文出席了龙口市第三届孝德文化节与第十四届南山国际长寿文化节的开幕式。中国铝业公司官网显示,时任副总裁的罗建川,已经升任总裁。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刘铁男案起诉书中提及7名企业高管,目前暂无被处理的公开报道。
起诉书显示,2006年至2011年,刘铁男受浙江恒逸集团董事长邱建林的请托,为该公司相关PTA项目通过审批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649万余元。目前,该集团主页“董事长致辞”,依旧显示为邱建林的讲话。
2007年,广汽集团董事长张房有将刘铁男之子刘德成安排在集团下属公司工作,并专门为其设置职位,挂名领取薪金121万余元。官网显示,张房有仍担任广汽集团董事长一职。
落马官员起诉书“牵出”28名涉案商人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薄熙来、刘铁男、刘志军、田学仁、黄胜、王素毅6名省部级官员的起诉书发现,其中至少出现了28名企业高管。
涉及企业高管人数最多的是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一案。起诉书显示,至少有12名山东省德州市的商界人士有涉及黄胜的受贿情节。他们所控制的企业,在黄曾任职地山东省德州市内,曾获得税费、土地出让金减免、财政借款、官员站台推荐、项目建设审批和招拍挂等领域的便利。
其中累计金额最大的达到556.78万元。检方指控,2002年底到2011年3月,黄胜接受山东德州百货大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维星的请托,为多个事项提供了帮助。为此,黄胜于2007年初至2010年初,通过其弟黄旭东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556.78万元。
检方的涉嫌行贿名单中,还有另一位知名企业家—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黄鸣。2006年6月至2009年11月,黄胜接受黄鸣的请托,为该集团事项提供帮助。检方指出,黄胜于2008年夏天在家中收受黄鸣给出的30万元。
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案牵扯出了靠卖鸡蛋起家,之后靠铁路发迹的几近文盲的山西女商人丁书苗。从起诉书看,丁书苗通过向刘志军巨额行贿,获得了超过1800亿元的铁路投资项目,并通过向其他公司转标,非法获利高达20余亿元。
至少12名涉案商人“安然无恙”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在涉嫌行贿的28名企业负责人中,至少有12人还在所在企业领导岗位任职。
大老虎被关进了铁笼,当初把贿赂“喂”进老虎嘴里的行贿者却多“安然无恙”。是因为相关法律不健全么?并非如此。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明确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是行贿罪。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两高司法解释称,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认定为“情节严重”;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尽管法律规定清楚明确,判处行贿罪的公开报道却较少。
2013年9月24日,丁书苗涉嫌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案开庭审理,丁当场认罪。公开资料显示,除丁书苗外,还有3人因涉行贿受到处理。
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在公开审判时,其受贿情节涉及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和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庭审时透露,两人的行贿案件将另案处理。
专家观点 应加大行贿案件的曝光力度
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春龙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直言,从司法实践来看,对于受贿人员的处理一般都比较严格。和受贿被查处的人数相比,行贿被查处的公开案例相当少。
陈春龙说,《刑法》对行贿罪有着明确规定,但同时也规定了“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行贿人往往希望通过主动配合办案机关来争取认罪态度好,进而获得从轻处罚,实践中大量此类案例都以行贿人被适用缓刑告终。
陈春龙指出,不少行贿行为已造成严重影响,应该按行贿罪依法处理,司法机关不应放纵。特别是那些经常通过行贿捞取非法利益的人,要绳之以法,才能把行贿的风气打下去。
对于行贿犯罪,陈春龙建议:第一,要揭露。不仅要对受贿者的行为进行揭露,也要将行贿者的姓名、单位、行贿情节公之于众。只要公开,社会舆论就会对他进行谴责,对于其商业经营也是一种打击。
第二,情节严重的,一定要按照行贿罪进行处理。目前司法实践对受贿者能依法处理,对行贿者却处理偏轻、偏少。如果是被迫行贿,或者行贿行为较轻的,可以用党纪政纪加以处分。
今年7月,最高检表示下半年将继续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办一批行贿数额大、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案件,强化对行贿犯罪案件处理的监督。
文/记者 王选辉 实习生 拉毛太 孟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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