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对单身男女都年近30岁,经介绍相约一起吃顿饭。一顿饭下来,双方没对上眼。男方说,只吃了几口菜,基本都是女方在吃,理应女方埋单。女方认为,相亲都是男方付钱,要不就AA。后经派出所调解,双方AA收场。大家怎么看?
浪儿123:男生这么抠啊,从没见过!
未熟:男女相亲吃饭,双方没看对眼。是不是都想逃单啊?
中秋情:“霸王餐”真的那么好吃吗?
镜花水月:谁有钱谁付账吧,这样是不是更公平?
才下心头:有情走遍天下,无情寸步难行!
照单全收:男方同意AA吗?是不是太没骨气?
钱不多:年轻人吵架,老板,值得你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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