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研究会、促进会到学会、协会,原本是民间性质的社团组织,如今却是干部“扎堆”,“官味”十足,有的甚至沦为不当利益的“输送带”和四风蔓延的“灰色圈”。
湖南清理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4332人,新疆排查出983人,山西清理兼职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44人……继中央巡视组前不久专门指出“干部兼职过多”问题,少数省份相继晒出“两栖干部”清理“成绩单”。
科技部主管社团近半法人代表为领导干部
“对所主管的学会、协会缺乏有效监管,干部兼职过多”—这是今年7月公布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中向科技部指出的问题。
何为“过多”?记者采访发现,科技部主管的30多个学会、协会、基金会中,一半左右的法人代表都是科技部在任或退位的领导干部。如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其名誉会长、会长等3人都是科技部原部级领导,副会长中11个为各地科技系统领导,还有来自地方党委或政府退休官员。
中央有关文件中明确要求“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但禁令却屡屡成为进出随意的“旋转门”。近年来,一些社团的“官味”不仅没有减轻,反而愈演愈烈。
第二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仅湖南和新疆就排查和清理出党政干部在协会、学会等兼职超过5000人,其中厅级干部超过500人。
公权加盟撑场 民间社团变味异化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在强烈的“行政化”色彩下,一些社会团体特别是行业类协会、商会易出现“变味”和“异化”。从已曝光案例看,大多集中在建筑、医卫文体、珠宝、安全监管等领域。
一是干部增收的“钱袋子”。今年以来,湖南在治理领导干部社团兼职问题时就发现,个别干部还在兼职的社会组织领取报酬。2013年陕西省书协“领导扎堆”现象被曝光,30多名主席中有不少官员的身影,这些官员一旦“挤”进“主席团名单”,其书法作品价格便水涨船高。
二是隐性腐败的“灰色圈”。2012年审计署审计报告指出,2010年和2011年,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多收取理事单位会费200万元,专门用于支付常务理事单位休闲度假等开支。
三是不当利益的“输送带”。广东省纪委今年7月就通报,2013年春节前,深圳市盐田区安监局17名工作人员接受区安全生产协会过节慰问金3.4万元,每人2000元。
莫让社团成为隐性腐败“避风港”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说,无论是在职干部到协会兼职,还是退休领导到协会任职,都很容易滋生腐败现象。应全面清理整顿社团,向领导干部兼职说“不”。
目前,多地已对领导干部兼职社团作出禁行规范。如,山西省要求在职县级以上干部不得兼任社团领导。安徽省要求,不论是现职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不得在协会、商会等联合性社会团体兼任职务。南昌市要求,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必须报批并不得领取报酬。文/新华社记者周琳、刘元旭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