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不满被催促退房,张某等人酒后在歌厅与多名服务员发生斗殴。当警察赶到现场处理时,几个人又将四名警察打伤。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维持原判,张某等人因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1年8个月不等。
去年12月29日晚11时许,张某等4名男子酒后到房山区窦店镇的一家KTV唱歌。次日凌晨1时许,因不满服务员催促退房,张某等人与多名服务员发生争斗。窦店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处理,张某等人辱骂出警的民警是狗,还咬他们的手。值班所长接到民警请求增援的电话赶到歌厅,要求张某等人配合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张某等人依旧反抗不配合,最终被强制带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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