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条微信赔上了一套房子?这一“杯具”真的发生在镇江一名小伙身上。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镇江市交警部门了解到,8月25日,镇江小伙沈某开车途中给朋友发微信,刚发完一抬头,前面有辆摩托车,沈某避让不及撞了上去,随后又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路虎。事后,沈某驾车逃离现场。8月27日,沈某自首。
目前,沈某对摩托车驾驶员和豪车车主的赔偿需要30多万,由于其所驾汽车脱保且肇事逃逸,这笔费用得沈某自己承担,为了筹钱赔偿,10月初,沈某的家人卖掉了一套房子。通讯员 何志斌 毛沁 现代快报记者 林清智
据警方介绍,8月25日凌晨1点多,28岁的镇江人沈某感觉到肚子饿了,准备到一个朋友家一起吃夜宵。
随后,他开车沿千秋桥街由西向东,在道路的中间行驶。沈某的汽车刚起步开了100多米,朋友发来微信,他立即低头回微信。沈某刚发完微信,猛地一抬头,发现对面来了一辆摩托车,沈某急忙向右方驾驶,但已经来不及了,汽车直接撞了上去,把摩托车撞倒在地后,汽车又撞上停在右侧的一辆“路虎”越野车上。
事故发生后,沈某担心被查出自己的车辆没有按期参加年度检验,并且脱保,就不顾车辆右前轮已爆胎,快速驾车逃离了现场。
镇江交警支队事故处理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现场,一名中年女子坐在地边,动弹不得,她开的摩托车倒在路旁。
摩托车司机李某称,自己当时驾驶摩托车沿千秋桥街由东向西行驶,到了阿波罗音乐广场附近,发现一辆汽车迎面开来,速度很快,自己觉得比较危险,立即把车停在路旁,准备等汽车开过去再走,但这辆汽车还是很快冲了上来,把她撞倒。
随后,交警部门根据线索,展开侦破工作。8月25日上午8点多,交警在京口区京口路八角亭附近巷内,查获被肇事者遗弃的车辆。同时,交警根据线索组织开展上门走访、劝说归案等工作。迫于警方压力和法律威慑,8月27日,肇事车驾驶人沈某来事故处理部门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肇事逃逸事实。
开车发微信致使出车祸
交警部门经调查认为,沈某驾驶车辆发生事故后逃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而沈某驾驶的车辆逾期未接受定期安全技术检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违法行为也将一并受到法律追究。目前,交警部门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沈某行政拘留15天,并处2500元罚款。
因肇事逃逸他担全责
相比于已经执行的行政处罚,沈某面临的巨额赔偿让他更头疼。
经医院诊断,被撞的摩托车驾驶人李某左第三掌骨开放性骨折、左胫骨平台骨折,身体左侧软组织大面积挫伤,仅手术费用就需2万元以上,该事故针对摩托车主的损害赔偿费用需要7万至8万元。
而两辆汽车在事故中所造成的损失费用堪称惊人,尤其是被撞的那辆路虎越野车,虽然仅右侧前端刮擦、后端撞裂、右轮胎受损,但这辆车的价格在80多万元,这次车损沈某要赔偿30万左右。
因此,沈某面临着30多万元的赔偿,由于他所驾汽车脱保且肇事逃逸,这笔费用需要他来承担。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为做好事故的善后赔偿,10月初,沈某的妈妈不得不低价卖掉位于市区的一套房子。沈某的妈妈表示,这房子本是沈某外婆留给她养老用的,这个时候卖掉实属无奈。
要赔30多万,无奈卖房筹钱
交警提醒
开车时低头玩手机安全隐患大
镇江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开车时低头玩手机非常危险。道路上的情况比较复杂,开车需要驾驶人保持高度的注意力,及时、有效、全面观察路面交通动态,遇有情况就可以采取有力措施。而玩手机、发微信会影响注意力,有时甚至会对眼前的事物“视而不见”,危险会随之而来。
因此,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开车一定要专心,不要做其他无关的事,以确保行车安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杜绝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既是对他人和社会的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家庭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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