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省委书记王儒林有关讲话以及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丰立祥主持 李俊明梁凤书柴树彬等出席
●坚持从严治党,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
●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头等大事来抓,着力构建“不敢腐”的机制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着力构建“不能腐”的机制
●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着力构建“不想腐”的机制
●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匡正用人之风
●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以“铁纪、铁军、铁腕”标准,严格整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本报讯(记者郝军)10月11日上午,市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王儒林10月7日听取省纪委工作汇报后的讲话精神及省纪委常委会的部署要求,中央纪委常委、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晓薇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市委书记丰立祥主持会议。
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俊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凤书,市政协主席柴树彬,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公安局局长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高度的政治自觉,从认识误区中走出来,洗洗反腐败的澡,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要求上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中央对山西问题的认识和判断上来,统一到省委对反腐败斗争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重要论断上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王儒林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10月9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我省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尖锐性、特殊性,坚定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信心和决心。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牵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要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强化“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坚决有力地惩治腐败。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委书记要向上级纪委全会述纪述廉述作风、述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对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市委书记要约谈县(区)委书记,县(区)委书记要约谈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督促落实。要从每位市委常委和市级领导干部做起,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会议强调,省纪委要求各市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大同不能掉队、不能落后,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办案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加大自办案件力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等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查办案件等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从人、财、物上全力保障。
会议强调,必须进一步增强净化政治生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基层做起,抓基层、打基础;要从严格管理干部做起,选人用人要严,纪律要求要严;要从改进作风做起,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带头改进作风。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自我感觉良好的状态中彻底解脱出来,切实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党章》规定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做好,把《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职责履行好,坚决做到认理、认账、认责、认罚、认改、认干,自觉遵守“四不准”纪律要求,切实打造“铁纪、铁军、铁腕”队伍,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绝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市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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