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农村报讯 (记者黄进)9月23日,网友“张三”在韶关网络问政平台举报浈江区科技局副局长刘自雄长期将公务车当私车使用及安排数名不符合就近入读原则的学生入读热门学校从中收取费用两个问题。20天后,浈江区纪检监察室在该平台作出了回应。
“张三”反映称,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科技局副局长刘自雄长期将车牌号粤F13637(注册为浈江区科技局)的公家车辆当私家车自用,并用公款报销车辆费用;长期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如无视国家义务教育政策,利用职权伙同浈江区教育局教育股领导安排数名不符合就近入读原则的学生进入韶关市执信小学、和平路小学等热门学校就读,并从中每人收取二千至五千元不等的费用。
针对该网友反映的问题,10月13日,浈江区纪检监察室作出了回应称:“您反映、举报关于‘浈江区科技局副局长刘自雄长期将车牌号为粤F13637的公务车当私车使用及安排数名不符合就近入读原则的学生入读热门学校从中收取费用’的问题,我室针对举报的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核实。”
经初查,在中央出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后,刘自雄于2014年2月份至6月份期间的节假日中,共4次使用公务车搭载妻子及儿子走族家探亲戚等无关公务的事情。
对于“张三”反映的“安排数名不符合就近入读原则的学生入读热门学校从中收取费用”问题,浈江区纪检监察室称,经初查,刘自雄在2014年3月份、8月份各一次帮忙办理非路段学生入读本区某小学,暂未发现刘自雄有收取费用的情况。
浈江区纪检监察室认为,刘自雄身为中共党员、科技局副局长及科协主席,多次使用公务车在节假日办理私事,其行为已涉嫌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已建议区纪委、监察局对刘自雄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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