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见习记者 范天娇
只要报名,不上课也能拿国家助学金,这样的事发生在国家级重点职高—安徽省明光市职业高级中学。
记者近日从明光市人民法院获悉,该校原校长罗德安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这所老牌院校为完成招生人数,虚假注册学籍,拿国家助学金吸引学生报名的违法手段也被曝光。
虚假招生
据明光职高副校长卢某证实,明光职高每年注册新学籍的学生数量有两三千人,实际到校的新生只有几百人。上级部门分招生任务给学校,因为任务量太大,学校难以完成。
任务完成不了,不仅交不了差,而且还直接影响明光职高创建国家级示范学校。“创建国家级示范学校有人数要求,没有达到人数标准的是批不下来的。”卢某称。
在这种情况下,该校决定“两步走”。负责管理学籍的人员称,明光职高的学生学籍一部分是虚假注册的,到各个初级中学把毕业学生的信息拿回来用。学校还和一家没有取得中等职业教育资格的保安培训学校合作,他们的学生也在明光职高办理学籍和毕业证。但每注册一个学籍,保安学校要缴纳200元的管理费,但明光职高不参与该校管理。
除了对学籍“注水”外,该校还拿“助学金”吸引学生报名。据该校办公室人员反映,2009年暑假,罗校长在学校中层领导的行政会议提出,为了扩大明光职高的招生规模,只要能到职高注册学籍和报名的涉农专业学生,学校不收取学费,并且无论学生是否到校学习,学校都给这部分学生申报国家助学金。
山寨学校“搭车”领助学金
2009年秋季开始,明光职高一批非在校的涉农专业学生申报了国家助学金。
据了解,明光职高一共就开设一个涉农专业的班级,大约有二三十个学生,罗德安便安排人员把2009年春季招收的学生、实际到校就读的秋季涉农专业学生和这些到校报名注册学籍的涉农专业学生编排在一起申报。
保安学校虽然没有办学资格不能申报国家助学金,但也打起“算盘”。罗德安予以同意,把保安学校的学生一个年级编成一个班,由明光职高申报。对这一做法,该校其他管理人员曾表示反对,但无济于事。
据检方指控,被告人罗德安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不在校就读的该校2009级涉农专业学生,违规审核、发放国家助学金,累计发放92250元。明知张八岭镇居民刘某甲开设的保安培训学校无中等职业教育资格,在收取该校的管理费之后,假借合作办学名义,2008年至2011年,累计为该校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297150元。经检验,共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89400元。
校长“一言堂”导致权力失控
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和发放国家助学金,国家、省、市财政、教育部门是有明确规定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籍、在校的一二年级学生中的非涉农专业困难生以及涉农专业学生,且必须是全日制的在校生。
安徽省也有文件对合作办学招收的学生申请和发放国家助学金作出规定,要求双方都应具有中职教育资质,由学籍所在校申请和发放。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严格审核报表数字。
但据该校人员反映,明光职高申报的程序是先由班级把资助名单报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由校长审核确定才能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中心审核发现班级申报人数与实际在校人数不吻合时,罗德安都是要求其按照班级申报的材料上报。
记者注意到,在学校中层领导的行政会议上,有人明确提出发放助学金是违法的。罗德安表示同意,但只是把还未发放的钱,以学生报名缴纳书本费的名义,交到学校会计处。
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相关规定几乎成了“空文”,申报事宜成了校长“一言堂”。在权力的“失控”下,罗德安还在学校工程建设、教学设备采购等方面先后16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5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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