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纠葛杀死男友的周丽娟,前天上午在北京一中院受审。今年24岁的她是深圳某学校教师,因不满在北京某大学念大四的男友提出分手,持刀将对方刺死。
女教师凌晨刀杀男友
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3月31日凌晨4时许,周丽娟在北京市海淀区某大学招待所房间内,因感情问题与男友陈某(殁年23岁)发生争执,周丽娟持刀猛刺、划陈某头部、颈项部、胸部、背部数刀,陈某右侧颈总动脉被切断,右侧颈内静脉被刺破,致急性大量失血死亡。警察赶到现场后,发现周丽娟已用利刃割颈试图自杀,遂送至医院。经抢救周丽娟脱险。
记者了解到,周丽娟和被害人陈某都是广东人,相处已有两三年。今年春节之后,陈某向周丽娟提出了分手。3月29日,周丽娟从深圳赶到北京,试图挽回感情。
周丽娟的辩护律师,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文龙说,周丽娟来京后,通过陈某的同学找到他,两人到招待所开了一个房间。据周丽娟的描述,30日早晨,她出门去买些吃的,买回了一些水果,同时又买了一把水果刀。当天晚上,周丽娟试图劝说陈某与她和好,但被害人没有答应。
3月31日凌晨3点多,周从睡梦中醒来,又一次说要与陈某和好,陈某仍未答应,周丽娟的情绪彻底失控。陈某见状,赶忙拨打电话报警,此时周突然冲上去,血案发生。
“爱男友胜过爱自己生命”
前天上午,周丽娟被带进法庭。此案原定于一个月前开庭,但由于在庭审之前她的情绪完全失控,当日庭审曾被迫取消。经过一个月的休养和法院工作人员及律师的开导,前天的庭审得以基本顺利地完成。
尽管她的状态比一个月前大有好转,但每次涉及到案发现场情况时,还是会痛哭一阵。在检方出示各项证据,特别是当庭播放陈某当日报警时的录音、二人登记开房时的监控录像时,再次听到了死者的声音,看到了他的影像,周丽娟的情绪又一次非常激动。
根据被告人当庭的说法,案发之前,她本来是想自杀,被害人跟她抢刀,后来的事情就记不清了。但是,这与她最早在公安机关所做的供述有一定差别。最早的供述中曾明确提及“扎了陈某的脖子”。按照她第一次供述的说法,当时被害人正走出房间去报警,她知道他报警了,就拿起刀来。两人曾争抢这把刀,刀掉了地上,她捡起来扎了对方。
高文龙说,庭审中她提到,她爱男朋友,胜过爱自己的生命。在解释为何动刀杀人时,她说,她的本意是想和对方和好,如果和好不成,就以死明志。
被害人亲属要求重判
高文龙说,从无数细节上,都能看出被告人对感情基本属于完全不能自拔的状态。被告人在庭上曾多次重复一句话:请求判死刑,希望能和他一起去,他一个人在那边很孤独。“作为一个从来没有站上过被告席、没有受审经历的人,我认为这确有可能是她的真实想法。她的状态不太像想通过这种方式让自己免死。”高文龙说。
今晨,记者与周丽娟的哥哥周先生取得了联系。周先生说,尽管周丽娟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但从小也没享受过娇生惯养的待遇。“她年纪这么小就得了腰椎间盘突出,就是小时候在家干重体力活落下的毛病。”周先生说,由于家庭经济条件不好,加上父母管教严厉,此前从未听说过妹妹谈恋爱,这次好像是她的初恋。
“两个人关系一直特别好,看得出来妹妹确实非常爱他。两人一天要打好多个电话。直到今年春节的时候,听她谈起男友,她还一直特别高兴,显得非常幸福。”而到了节后,突然听说男方提出分手,而且也不知道有什么理由,当时全家人都非常诧异。
周先生说,案件发生后他与被害人家属接触,希望通过赔偿而获得对方谅解,但受害人家属予以拒绝,为此他甚至当场给对方跪下,“我本来很想和对方家人说对不起的。”据高文龙律师讲,周丽娟的行为确实给受害人的家庭带来了沉重的打击,截至目前,被害人一方拒绝接受赔偿,也不接受任何调解,唯一的要求是重判被告人。
心理分析
细节显示
被告人自控能力差
“她在案发前、案发时乃至进入法庭之后的多次失控表现,可以显示出她是一个情感自控能力比较差的人。”欣荣恒运心理咨询公司咨询师胡海波对记者说,在这个案子里,女孩在深圳,男孩在北京,男孩已经快毕业了,女孩本来正处于对未来有着无限憧憬的时候,突然得知对方要分手,而她此前已经把全部感情都投入给了对方,怎么受得了?“她所说的‘爱他胜过自己的生命,胜过其他人的生命’这非常有可能是她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她已经没有自我了。”
胡海波说,起诉书上说她扎了被害人很多刀,这也符合她的心理水平。对这样情感自控能力很差的人而言,遇到巨大的波折,她的情感全部转化成冲动行为,这时候她是情绪先于理智,理智无法控制身体,所以造成了这种结果。
本报记者 安然 J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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