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将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行进在现代化征程中的中国,到了关键一跃的历史节点: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020年,还有6年;距离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2049年,还有35年。
这是决定民族命运的历史跨越,中国共产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必须走依法治国之路,才能完成这一艰难但必须完成的历史使命!
改革
开放
1979年,我国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并最终建立起以三个外资企业法为主干的外商投资法律体系。之后,“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入宪法,改革成果和发展目标在最高效力的法律中得以确立。
二十一世纪初,我国加入WTO,国家在投资领域清理了2000多个法律文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国际规则对接。
今年9月月29日,新一轮改革试验田“上海自贸区”迎来了成长的周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今年8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自贸区改革更加注重法治思维。
法治引领破障闯关
回溯中国30多年改革开放和快速增长历程,法治建设始终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保驾护航—200多部现行有效法律、700多件行政法规、近9000件地方性法规……
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的制度建设总体状况有了很大的不同—以前很多方面没有法律,无法可依,需要边改边立,现在的情况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已经有法可依。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时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今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这次授权开创了司法领域进行“试验性立法”的先河。
“如果要说前30多年的法治发展和当下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建设需求有什么不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说,“最大的不同在于,今天法治应成为政府与市场的‘平衡器’。”
李曙光认为,在政府与市场两者作用不可偏废的情况下,更需法治之脑去控制政府与市场之手,弥补它们的失灵现象。更重要的是,随着未来经济社会良性发展,法治将在中国市场经济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
全面小康
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国家根本法。
2007年,物权法施行,对公、私财产权利作出法律规定。
2011年,国务院颁布新拆迁条例,切实保护公民财产。
今年9月,上海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中国首批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接受任命。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真正实现权责一致。
法治铸就公平正义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法治护航下,中国人迈向小康的步伐坚定而自信。
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越是临近,人民群众对依法保护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是热切。
现实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司法执法机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成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大期许。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维护公平正义的改革已在破题。不只是司法保障层面,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都需要通过法律“落地”—教育、住房、养老、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
改革开放带来了全社会法治意识觉醒,然而依然面临“中国式过马路”、“中国式法与情”、“中国式权与法”等法治建设困境。良法善治并非遥不可及。近年来,我国成功依法治理酒驾就是力证。
让“法治”成为全体中国人的最大公约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价值指引!
执政能力
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十八大报告深刻阐释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要思想,十八届三中全会更开启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阶段。
法治领航中国未来
中国之事关键在党。面对法治建设新征程,执政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历史跨越!
当前,国家治理和依法治国进程处于重大历史关口,法治中国建设之路还有很多关隘要闯。从不善法治、不会法治、不敢法治到将“依法治国”理念融入具化执政行为之中,还存在不小差距。
中国共产党历来有勇气、有智慧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今年9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当前,减政放权,政府权力“瘦身”,职能定位更清晰;建立权力清单,清晰划定行政权力范围,激发市场活力;依法治官、依法治权,制度反腐迈出重要步伐……用改革的办法和法治的思维规范权力运行,清洁党的肌体,提升执政能力。
引领中国改革发展、化解当下社会复杂矛盾,必须紧紧依靠法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乎改革全局,关乎人民福祉,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关乎民族前途命运。据新华社
案例>
以权代法留后患
刘迎霞违法收购
齐齐哈尔自来水公司
今年9月份,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原市委书记杨信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检部门立案调查,这让齐齐哈尔市百姓又一次想起今年2月份被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并“失联”的女富豪刘迎霞。这一地级市政府要员与“最美政协委员”到底有着怎样的利益交集?
记者调查发现,杨信在任时,刘迎霞强行收购齐齐哈尔自来水公司案的背后,是地方党政官员打着改革的幌子,为个别人谋取私利的影子。
多年“水改”败局一盘
2003年,作为国有控股的带有公益性质的赢利企业齐齐哈尔自来水公司,被列入“国退民进”改制企业名单,被刘迎霞执掌的私营企业哈尔滨翔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2007年,齐齐哈尔市居民饮用的自来水出现严重霉味,并发生水质浑浊等现象。当时市民自行调查发现,是自来水公司偷偷进行了自来水管网改造:将采用的地下水水源改为采用地表水,同时还私自改变自来水的消毒过滤技术。
居民和自来水公司职工说,刘迎霞入主齐齐哈尔自来水公司后,很少在供水基础设施上做工作,只收费不投入。
刘迎霞执掌齐齐哈尔自来水公司后,大幅度提高水价。2009年,齐齐哈尔居民饮用水价格达到每吨4.2元,在新一轮的水价上涨风潮中超过北、上、广,而成为“全国最高水价”。
职工也并未在改革中获益。一位职工告诉记者,“由于不愿意让刘迎霞接手公司,绝大多数职工不得不转让股份,未在改革后获得红利。”
2011年,哈尔滨翔鹰集团将自己控股的齐齐哈尔自来水公司股权转让给中国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巧妙地”将这一“烂摊子”转手他人,刘迎霞“金蝉脱壳”。
权力与资本携手让法律成摆设
记者调查发现,当年的水改无论从决策上,还是具体操作上,都未严格在法治框架下进行,人为干预、以权代法痕迹明显。
作为改革的见证人,齐齐哈尔市水务局原副局长孔凡荣介绍,2002年齐齐哈尔自来水公司刚刚成功改革完毕,股权结构合理,产权明晰,公司上下人心振奋,当年就赢利1000多万元。但还不到一年的时间,2003年,市里再次提出改革,这种决策的科学性令人怀疑。
记者得到了一份当年哈尔滨翔鹰集团《关于投资收购齐齐哈尔自来水公司全部国有股权意向的请示》材料。这份材料表明关于此事的部分决策经过:翔鹰集团向齐齐哈尔市委市政府提出收购意向,时任齐齐哈尔市委书记的杨信批示:“抓紧运作,形成方案”。
原副总经理王忠义说,按《公司法》股权转让应该开全体股东大会,但因大部分职工股东不同意,市里又挑选个别股东开股东代表大会,形式上通过收购方案,实际上不合法。
孔凡荣说,这次水改的招标是人为操纵的,法律成了摆设。他说,这次国有股出售的一大硬伤是未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出售方案是我写的,一共改了8次,直到领导满意为止。”孔凡荣说,第一方案是向国内外招标,第二方案是向省内外招标,第三方案是省内招标,但怎么改也不符合领导意思,最后干脆改成了“定向招商”,指定由翔鹰集团来买。
留下深刻的法治警示
“最美政协委员”刘迎霞非法收购齐齐哈尔自来水公司,十年来造成大量负面社会效果,这一改革残局留下深刻的法治警示。
警示一:不受制约的权力将肆意践踏法律。孔凡荣介绍,支持刘迎霞的政府官员以权压法不断升级。由于职工和部分中层干部不同意刘迎霞收购企业,不少人受到打击报复。
警示二:没有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就谈不上法治政府。有群众指出,这次改革过程多次违反了政府依法行政原则,甚至多有违反《公司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条例等行为。
警示三:不依法行政难保市场经济运行。这次改革留下的后遗症,不仅涉及国有资产处置、职工就业、居民饮水安全、城市基础设施等方面的问题。
齐齐哈尔市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说,一些地方政府错误理解了市场化的内涵,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未起到应有作用,反被政府主导。这件事的警示意义,还在于“法无授权不可为”。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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