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遗失价值18万的首饰,失主经过查找,怀疑首饰被一名环卫女工捡走了,但环卫女工矢口否认。警方苦于没有确切证据无法予以立案。无奈之下,失主在环卫女工的床底下放了一支录音笔,从而拿到了确凿证据。面对铁证,环卫女工终于承认捡到首饰的事实。
日前,这样一幕发生在丽水市区一家电城附近。虽然最终失主拿回了丢失的首饰,但法律专家却认为,失主的行为也可能侵犯了他人隐私。
记者 黄小宾 实习生 邱一文
下车后不慎遗失首饰袋
里面装有价值18万的首饰
10月9日中午,丽水市民钟女士开车去办事。
12点20分左右,她经过市区灯塔街叶华家电附近时,下车准备买些吃的。在她下车的过程中,不慎将一只首饰袋掉到了车外。两个小时后,她才发现东西丢了。
“里面装了3枚戒指,一根项链,项链上有颗钻石,总价值在18万元左右。”钟女士随后向警方报了警。
派出所民警通过查看监控,发现一名环卫工人疑似捡到首饰。经过调查,这名环卫工人是某保洁公司的女工赵某。民警连夜去了赵某的租住地,并询问其家属,但是都一无所获。
钟女士通过查找,找到一名知情的工人。该工人告诉钟女士,赵某在捡到首饰后,曾到沿街店铺去咨询首饰的真假。
赵某所在保洁公司的卢经理获知此事后,先后多次做赵某的思想工作,但她始终坚持:“没有捡到。”钟女士则公开表示,谁捡到首饰并愿意归还的,她愿意支付1万元的酬金,但这个办法还是没能起作用。
由于遗失财物为自诉案件,警方没有法律依据进行立案,事件陷入僵局。
偷放录音笔进行取证
失主终于拿到想要的证据
难道就没办法拿回首饰了吗?钟女士思前想后,决定自己去“取证”。
10月14日晚上,钟女士来到赵某的租住处,把酬金加到了1.8万元,但赵某仍未为之所动,而是说起了自家的困难。
钟女士无奈,最终把酬金加到了4万。“我把4万现金都掏出来了,但她还是咬定没有捡到,并称给100万也拿不出首饰。”
按照钟女士的预计,赵某夫妻肯定会讨论起此事,她便心一横,将一支处于录音状态的录音笔放在了赵某的床底下。
次日傍晚,钟女士以“落了东西”为由再次来到赵某的家中。同时,她再次劝说赵某能够“完璧归赵”,但最终还是被拒。钟女士便当面从床底下取出录音笔,并告知赵某夫妇,他们的对话已经被录音,并留下一句:“我们法庭上见!”
16日凌晨,钟女士接到派出所的来电。民警在电话里告诉她,赵某于15日深夜将首饰送到了派出所,态度与之前判若两人。
经过清点,钟女士的首饰全部都在。
律师提醒
这样的行为侵犯了他人隐私
17日,记者从赵某所在保洁公司了解到,公司根据相关制度,已经将赵某作出开除的处理。
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程聪梅律师认为,虽然钟女士的行为“没有不正当的目的”,在许多市民看来也是“情有可原的”,但她的行为还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是不值得提倡的。
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褚晓兵律师也建议,在公安未立案的情况下,钟女士应该把精力放在寻找目击证人、搜索事实证据上面,然后把搜集到的证据交给警方或法院,由政府部门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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