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今日在京召开哪四个话题最受关注
反腐制度化或成会议亮点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法治中国带来经济新红利
今天,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会议的主题。本次会议不仅吸引了国内媒体的目光,也引发了境外媒体的高度关注,这次会议被称为判断中国改革走向的风向标。为什么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老百姓又对四中全会有哪些期待?
焦点问题
6个“需要”回答
为什么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1
社会“转型”需要法治思维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严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
此时的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表”已进入倒计时,而经济社会发展则面临许多新形势新课题—
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从粗放发展阶段转向科学发展阶段,必须通过法治克服短期化、功利化倾向;改革进入“深水区”,必须通过法治形成更加规范有序推进改革的方式;社会进入“转型期”,必须通过法治化解当下社会问题复杂性与应对方式简单化之间的矛盾……
“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再像过去那样运用权力思维、行政思维甚至人治思维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已经不行了。”袁曙宏说。
2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依法办事
2014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海外媒体评价说,法治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改革成功与否的界限,正如习近平所言,凡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总体上已经有法可依。“全面深化改革,首先要求坚持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阚珂说。
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立法机关集中开展对法律的“立改废”工作,既释放了依法治国的强烈信号,也为全面深化改革能够按照“施工图”蹄疾步稳地向前推进提供了法律保障。
3
公平正义的市场需要依法行政
“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在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论断,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决心和意志。
法治是安邦固本的基石。让权力在法治的框架内运行,严格依法行政,营造透明有序、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是执政党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先行,抓住主要矛盾和重点问题,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从一批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全面铺开;从一份份“权力清单”的公布,到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少,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简政放权不断向纵深推进。
“这背后是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的强大支撑。”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张占斌说。
4
冤错案曝光,需要司法体制改革
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近年来,佘祥林、赵作海等冤错案的曝光,使公正司法问题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上了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司法制度,归根到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评价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关键看是否符合国情、能否解决本国实际问题。”陈卫东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表明了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
5
反腐败,需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反腐败法律制度执行力,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思想。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集中清理党内法规,1978年以来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近四成被废止或宣布失效。去年5月,两部党内的“立法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公布。
党必须和善于通过法律来治国理政,以确保国家政权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
6
依法执政,关键是需要依宪执政
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时,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思想。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思想、主体内容、基本要求,都在宪法中得到确认和体现。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百姓期待
法治政府建设对咱的生活有哪些影响?
依法治国关乎改革全局,关乎国人福祉,关乎民族前途命运,关乎国家长治久安。在中国法治进程新的重大突破进入倒计时之际,亿万人民群众有着怎样的期许与热望?
记者整理发现,人民群众兴趣最浓的四个话题分别是“反腐制度化会不会成会议亮点”、“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怎么推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如何攻坚?以及“法治中国带来哪些经济新红利”?四个话题中,又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如何攻坚最受关注。
对于法治政府的建设对咱的生活有多大影响?观察家指出,“史无前例”的四中全会将推出依法治国升级版,中国的政治生态不仅由此将吹来新的空气,面临转型难题的中国经济也将迎来新的红利。
老百姓希望教育、住房、养老等社会领域的权利获得更充分保护,食品药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直接关系生命健康的权利能够更充分实现,决定每一个人生命、自由和财产安全的司法公正得以更充分彰显。
食品安全问题,惩治更严一点
“现在食品安全问题很严峻,希望法律更严厉一些,让那些造假者假一赔十,再也不敢害人。”来自吉林省吉林市的打工者柴莉莉期待。
“空气污染这么严重,可是还有那么多污染企业关了又开,法律上有没有办法管一管?”家住北京海淀区的侯萍说,如果雾霾继续这样严重下去,她只能把年迈的父母送回福建老家了。
“电视里老看到野蛮拆迁的新闻,不知道政府能不能保护我们这些小老百姓?”河北石家庄出租车司机张明义的老屋快拆迁了,他说,无比希望征地依法规范、补偿合理到位,这样自己心里才有底。
让制度反腐迈出关
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正是外界对本次全会的重要预期之一。专家指出,只有建立令官员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愿腐”的制约监督机制,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体制,才能让反腐抓铁有痕、玉汝于成。
老百姓希望政府放开手脚
这“是政府自我革命的大动作,要让不必要的审批成为历史”。9月11日,李克强总理来到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办事大厅,当他得知审批专用章由过去109个变成现在的1个时,如是赞许。
总理的话道出了许多百姓的心声。新一届政府大刀阔斧简政放权,一年多来已下放6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看到这一数字,北京的自由职业者李林深有感触,“吃拿卡要的环节少了,办事确实方便了。”
“我觉得政府还应该更放开手脚,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活力更充分地发挥出来。”李林说。
持同样观点的,还有在湖北武汉办科研公司的王春宏。他说,当前,“拍脑门、拍胸脯、拍屁股”工程还在一些地方出现,政府在一些领域管得过多、过细、过滥,侵犯了企业和群众利益。希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依法行政的更多重要环节和领域能取得进一步突破,政府部门想问题、做决策以法律为准绳,真正让改革红利惠及普通百姓。
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今,司法体制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如何破除司法地方化藩篱?如何向司法行政化开刀?如何破除“信访不信法”痼疾?如何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如何以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让正义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两年间习近平27次说“法治”
展望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之后讲过的话、发过的文自然有着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
记者根据《人民日报》2012年11月9日至2014年10月15日的公开报道统计发现,习近平总书记先后27次在不同场合对法治问题予以论述。
公正司法
“公生明,廉生威。”要坚守职业良知、执法为民,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约束自己,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树立惩恶扬善、执法如山的浩然正气。要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执法者,站稳脚跟,挺直脊梁,只服从事实,只服从法律,铁面无私,秉公执法。
要靠制度来保障,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谁违反制度就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法外无权
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
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习近平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月22日)
天下准绳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在国际社会中,法律应该是共同的准绳,没有只适用他人、不适用自己的法律,也没有只适用自己、不适用他人的法律。适用法律不能有双重标准。我们应该共同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国都应该依法行使权利,反对歪曲国际法,反对以“法治”之名行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和平稳定之实。
—习近平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6月28日)
法治思维
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政法系统各单位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党委政法委要明确职能定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
—习近平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7日)
于法有据
。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习近平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2月28日)
制度治理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习近平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1月12日)
奉法国强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我们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我们继续前进的新起点。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
—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9月5日)
本组稿件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华商报》、《法制晚报》、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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