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戴女士来到海安县人民法院二楼执行大厅,领取海安某日资企业拖欠她的加工费。然而,大厅内的场景让她傻了眼:总计41000多元的现金,除了几沓零散的纸币外,其余都是一元、五角、一角等币值不等的硬币,累计16100多枚。
法院请来银行工作人员帮忙,一行五六人共花了5个小时,才把这“堆积成山”的硬币清点好。随后,戴女士及家人用两辆电动车才将这四万多元现金运回家。据了解,用硬币来交执行款的主意,是这家公司法人代表想出来的。通讯员 杜涛 现代快报记者 陈莹 胡涓
拎着塑料桶来交执行款
戴女士在南通海安经营一家手工作坊。2012年9月,经人介绍,她接下了当地一家日资企业的加工单子。去年下半年,在听说该公司打算撤销南通厂区的消息后,戴女士前往该公司结款。截至当年11月13日,该公司与戴女士核账后确认加工费总额为25万余元,但对方仅支付给戴女士18万元,尚欠7万余元未给付。
戴女士向该公司索要这笔钱款,对方以戴女士未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为由拒付余款,双方只能对簿公堂。经海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该公司应给付戴女士加工费、诉讼费共计75633.50元。后来,这家企业通过银行转账执行了3万余元。10月17日,该公司派人到法院交剩下的执行款,但他们送钱的架势却让人惊呆了,“一只塑料桶装得满满的,全是硬币……”
5个小时才数完硬币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当天上午9时许,该公司3名女士拎着两三个装满人民币的红色塑料袋和一个塑料桶走进了法院大门。“那只桶里全是硬币,非常重,在一名男士的帮助下,他们才把桶拎到二楼执行大厅,路都走不稳。”
执行法官与戴女士一起,耐心地清点起这笔“零钱”。直到饭点,执行款才清点了一小部分。下午2点,法院无奈请来银行专业人员“支援”,戴女士戏称,“当时数钱数得手都快抽筋了”。
在众人的合力下,终于在“奋斗”了5个小时后,将钱清点完毕,共计执行金额41670.66元,除了纸币外,还有1元硬币3000余枚、5角硬币5100枚、1角硬币8000枚,其中甚至还有2分硬币若干。
“这是法人代表吩咐的”
这家公司为什么会给这么多零钱,是不是故意的?昨天,现代快报记者通过电话与该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然而,对方却拒绝对此事做任何解释,并称“这有什么麻烦的呢?”当现代快报记者表示想与该公司领导直接联系时,她表示法人代表目前不在国内,暂时联系不上。
随后,现代快报记者从海安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事发当天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曾向他们解释,这么做完全是公司法人代表嘱咐的,他是一名日本人,平时买东西会把剩余的零钱积攒起来,一年多的时间积攒了这么多硬币,是他吩咐交执行款时就把这些硬币带去履行的。
戴女士对于这样的解释哭笑不得,她表示这些钱毕竟是自己辛苦挣来的,只能硬着头皮一个一个地数下去。当天,她与家人用两辆电动车才将这16100多枚硬币悉数“托运”回家,至今还在家里摆着呢,“这件事太奇怪了!”
执行法官:原则上不能拒收
海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储俊表示,对于当事人的被执行款,无论是当事人、银行还是法院,都无权拒收。因此,面对当事人此次送来的这些“零钱”,法院有义务去接收。然而在实践中,大量的零钱会给法院带来不必要的工作负担,影响法院的工作效率,他希望以后当事人能够理解和配合法院的工作,尽量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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