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驻英国特约记者纪双城 刘皓然 “美国拉斯韦加斯也许是最适合结婚的地方,但英国伦敦如今正以"离婚之都"而闻名于世”—据美国“商业内幕”网站19日报道,英国对离婚案件的司法判定因有利于“财务弱势方”而吸引大量外国离婚案当事人,数以千计的中国、俄罗斯、美国和欧洲富豪在伦敦工作或置业,最终都在一名英国法官面前结束自己的婚姻。
报道称,伦敦某法庭日前受理了马拉西亚亿万富翁邱继炳与前马来西亚小姐蔡秀萍的离婚案。为了能“离个好价钱”,蔡秀萍挑选了一支“离婚案律师梦之队”。法新社称,邱继炳的个人财产至少4亿英镑,“五五开”的财产分割使这起离婚案创下英国离婚案历史上的“最昂贵分手”。法律专家称,不少婚姻破裂的女性选择在英国分手的主要原因是她们能得到“几乎世界最高的补偿”。此外,“婚前协议”在英国并不受法律约束,这也非常利于“没钱”的一方。
伦敦一位长期经手离婚及财产协议案的律师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婚前协议在英国也不是完全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是在英国或欧盟成员国境内结的婚,婚前协议是被认可的。但如果当事人是在不被英国认可婚姻法的国家结的婚,之后又想在伦敦打官司的话,就很难顺利结案。这种情况下律师通常会鼓励当事人庭外和解。
该律师还介绍称,近期有一对中国富豪夫妇在伦敦离婚。女方要求法院判决她携一双在英国出生的儿女前往中国定居,父亲要按英国生活标准支付孩子18岁前的赡养费。虽然法院最终判定女方获得子女监护权,但由于英国和中国的婚姻法互不认可,而且两人在中国结婚时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因此法院最终驳回女方要求分得男方一半财产的请求。此外,男方向女方支付的子女赡养费也需按照中国所在城市的基本消费水平制定。
法新社称,尽管“跨国离婚”使英国的离婚律师变得“跟客户一样富有”,但仍让法庭疲于应付。受理邱继炳离婚案的法官对记者说,他在读完3个小时的判决书后,几乎是恳求双方“尽快达成协议”,因为二人“钱已经多得一辈子都花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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