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王选辉)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7起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等犯罪典型案例。在通报的7起典型案例中,有6起涉及杀人绑架强奸等暴力犯罪。同时,在4个案例中,受害者单身去和犯罪分子约会。
对于今年以来频频出现的女大学生失联的案子,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颜茂昆介绍,法院系统会对学校等相关机构提出司法建议,加强女大学生防范意识的教育,减少这类案件的发生。
7起通过网络犯罪多具有隐蔽性
今天上午,最高法通报了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等犯罪典型案例,包括冯文东故意杀人、盗窃案,被告人黄苏安诈骗案,王道红故意杀人案,肖克臣绑架、强奸案,叶振强绑架案,张盛贵强奸案和赵小明等非法拘禁案。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颜茂昆说,这些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典型案例中,大多具有隐蔽性。由于很多网友身份都是伪造,被害人很难识别,同时网络鱼龙混杂,隐藏着不少犯罪分子。
在7起典型案例中,有6起是杀人、绑架、强奸等案例,1起为诈骗。从案例来看,暴力犯罪占多数。
网络是虚拟的,但犯罪出现在现实中。暴力犯罪是侵害人的生命,尤其是杀人强奸犯罪,很难通过事后补救,对社会公众而言伤害极大。
未成年女性单身赴会危险性大
颜茂昆说,通过网络实施的案件,受害人大多数是女性。由于女性在身体上处于弱势地位,容易被犯罪分子通过暴力方式控制,一定要增强女性的防范意识,提高警惕。
受害人年轻人居多,还有一些是未成年人。典型案例中,25岁以下被害人有5人,其中2人18岁,1人15岁。父母和学校以及对未成年人起保护监护责任的机构人员,一定要加强对他们的保护,提高防范意识。
颜茂昆说,受害人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单身赴会比较多,有4起案例属于受害人单身去和犯罪分子约会。这类到比较偏僻的地方约会,危险性是很大的,在公共场所犯罪分子一般不敢实施犯罪。
颜茂昆说,虽然7起案件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对被害人和家庭都带来伤害。对社会而言,每个人都是潜在的受害人,都应该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预防和减少犯罪,特别是重大恶性犯罪发生。
通过网络实施的侵犯妇女、未成年人等犯罪典型案例
一、冯文东故意杀人、盗窃案
冯文东通过互联网与张某某(女,殁年24岁)相识。2010年7月,冯文东到北京市某小区一房间内与张某某玩SM游戏(即性虐待游戏)。次日,冯文东与张某某、李某某发生争执,将二人砍死。冯文东被判死刑。二、黄苏安诈骗案
2011年10月,黄苏安虚构的美籍华人身份,在某婚恋网站结识女被害人谢某,其编造高额回报投资项目诈骗谢某705万元。黄苏安因犯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三、王道红故意杀人案
2008年初,王道红与有夫之妇刘某通过网络聊天相识。2009年11月,王道红以女友怀孕为名向刘某借钱5000元,遭到拒绝。王道红心生恼怒,将刘某掐死。王道红被判死刑。
四、肖克臣绑架、强奸案
2013年6月,肖克臣将通过微信“摇一摇”结识的梁某某(女,时年15岁)骗出后,将梁某某骗至租赁房屋内绑架,强行奸淫了梁某某。肖克臣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五、叶振强绑架案
2010年10月,叶振强通过QQ聊天结识了赵某(女,殁年18岁),叶振强将赵某带回租住屋控制,向赵的父母索要赎金,后杀人灭口。最高法裁定叶振强死刑。六、张盛贵强奸案
2012年6月,张盛贵通过QQ结识范某(女,时年18岁)。7月5日,张盛贵将范某带去宾馆洗澡,并将其强奸,还用手机拍下数张裸照。张盛贵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七、赵小明等非法拘禁案
2011年3月,赵小明、张乐良等人聚集在青岛市进行传销活动。同年8月,张乐良通过QQ聊天将江某某(女,时年20岁)骗至传销地点讲授传销课程。8月25日,江某某从该房间翻窗逃离时坠楼身亡。赵小明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官建议年轻女性打车先拍车牌号
对于频频出现的女大学生打黑车后失联甚至遇害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冉容建议,年轻女性上出租车前一定先拍下车尾号,上车后通过手机将司机相貌拍下,及时传给亲友。上车后,通过手机查询导航,看行驶路线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一定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报警。
对于网络聊天交友,冉容建议,首先要通过聊天内容进行辨识。在聊天过程中多问一些专业问题,针对某件细微事件的看法,来了解对方的人生观、价值观。
其次,在和网友进行视频聊天时,一定要及时截图。万一遇到意外情况,警方可以通过图像来分辨犯罪信息。
第三,在和网友聊天过程中,千万不要暴露个人隐私信息。一些女网友还出现裸聊的情况,导致被犯罪分子拍下照片后胁迫。
第四,如果决定和网友见面,一定要选择公众场所,同时最好有朋友陪同。和网友见面,先互相亮身份证,以核实身份。不要选择夜晚出门,见面时用手机开启录音录像,留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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