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0月21日电(记者方政军、谭元斌)记者21日获悉,湖北省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梅祖恩,湖北省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王侃,武汉市委原候补委员、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原党组书记、主任(局长)余信国等3名厅级干部被开除党籍。
据通报,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日前对梅祖恩、王侃、余信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梅祖恩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王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余信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梅祖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王侃、余信国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察厅报请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给予王侃行政开除处分;经湖北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余信国行政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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