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没有航拍资质、未申请空域,北京一家航空科技公司的员工便操纵燃油助力航模飞行机进行航空测绘,造成多架次民航飞机避让、延误,军队出动直升机迫降的后果。
近日,该公司的三名员工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至平谷法院。
事发:军方雷达发现飞行物
被告人分别为北京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飞行队的队长郝某、员工乔某和李某。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郝某受公司总经理牛某的指派,在明知本公司不具备航空摄影测绘资质且未申请空域的情况下,于2013年12月28日指派乔某、李某、王某(另案处理)对河北一家测绘公司承接的河北三河公务机场项目进行航拍测绘。乔某、李某、王某均在明知自己不具备操纵无人机资质以及不清楚本公司是否申请空域的情况下,于2013年12月29日在北京市平谷区马坊镇石佛寺村南公路上,操纵燃油助力航模飞行机升空进行地貌拍摄。在飞行拍摄过程中被解放军空军雷达检测发现为不明飞行物,后北京军区空军出动直升机将其迫降。郝某等三人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处置:2架歼击机待命升空
据当时的北京警方通报,2013年12月29日,首都机场以东空域出现一不明飞行物,导致首都机场十余班次航班延误起飞、两班次航班空中避让。警方会同相关部门将该不明飞行物拦截,飞行物为一架经航模改装的无人机。
民航部门知情人士透露,当天中午,相关部门雷达发现首都机场东部有一不明飞行物移动,飞行高度约700米,时速达100多公里。
据介绍,此次非法航拍造成国航经济损失达18148元,北京军区空军组织各级指挥机构和部队共1226人参与处置,2架歼击机待命升空,2架直升机升空,雷达开机26部,动用车辆123台。
事发后,郝某经警方通知主动到案,其他被告人后被控制。
追访
无人机管理法规“缺位”
某民航业内人士介绍,根据民航相关规定,如果要有飞行器起飞,需要经过三方审批,即地区管理局、空管局和空军。地区管理局要掌握飞行审批计划以及申请公司飞行资质;空管局主要掌握是否适合在这一区域调度飞行,如何避让民航航班;空军主要掌握低空空域是否可以在某一时段对其开放。
该人士表示,国内目前没有任何针对无人机管理的法规。针对此案,以前也没有类似的判例。按照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对这样的行为没有明确的处罚依据。但这种行为已经影响了十几次航班的起降,应属后果较为严重。
据了解,无论民航局或相关方面都有意向规范无人机飞行管理,相关的规定也正在制订当中。
【刑法】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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