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22讯 网络工程师于某,通过网络检索找到能够提供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答案的渠道,同样,他通过网络购置了无线电设备,帮多名考生作弊牟利。他伙同周某将1万元购进却不知真假的答案,按每门4万元的价格出售,传输进入考场帮考生作弊。昨天上午,两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在建邺法院受审。
网络工程师搞起“副业”
2012年,20多岁的于某偶然在单位听说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含金量”很高,拿到证就能找单位挂靠赚钱,不少人为了拿证都肯花大价钱。头脑灵活的他从中看到了“商机”,先是在网上搜索了考试的详细信息,发现一级建造师的证书需求不小,但考到不易,如能为考生“服务”有利可图。习惯在网上找答案的于某通过网络检索找到了一级建造师的答案供应者,并与对方建立了联系。
有了答案渠道,必须把答案传送进入考场才能实现交易。同样通过检索,他买到发射器以及橡皮擦外形的无线电接收器。他联系了球友周某一起干。去年9月14日前,他们在南京招揽到七八名“客户”,以每人4万元的价格出售考试答案。
考场周围的信号引起警方注意
庭审中,于某称,当时也不知道买来的答案正确率如何,只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投入并不高,4门答案才1万元,他一转手就能赚很多倍。由于买来的无线电设备有效范围有限,必须在考场周围布置人手才能保证答案的正常发送。他又伙同周某纠集了十多名男生帮忙,让他们在考试期间看护设备,100元一天。根据检方指控,于某等人在南京卫生学院、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金陵科技学院等多个考点架设了无线电发送装置,为考生提供答案。在操作过程中,无线电信号被附近巡逻的公安监控到,随即被锁定了活动范围。考试结束的第二天和第三天,周某和于某先后被警方抓获,并在住处搜集到发射器及接收器等作案工具。警方在侦查期间还固定了其它相关证据。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被公诉
检方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及江苏省国家保密局鉴定,于某和周某所泄露的试题和答案与考卷一致,这些内容在启用前都应属绝密级国家秘密。因此,他们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被提起公诉。庭审中,于某和周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于卖答案给他的人如何获得答案?于某称:卖答案的人说能找到人偷拍试卷,将偷拍的试卷传出考场,有专门的枪手做题。关于卖答案的嫌疑人,目前还在追查。
于某的辩护律师认为,被泄露的考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于绝密,但于某拿到答案时已是开考后半小时,也就是说并非“启用之前”,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定罪并不合适。检方认为,根据人社部《关于对(人事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补充规定)中“启用前”一词的解释通知》,“启用前”即“启封并使用完毕前”,特指应试人员按规定结束考试离开考场之前的时间段。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作出判决。(文中姓氏为化姓)
通讯员建砝
扬子晚报记者任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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