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据中新社电 昆明市纪委23日证实,昆明市纪委和晋宁县纪委分别对晋宁县富有村“10·14”事件16名责任人给予问责和党政纪立案调查处理。
10月14日,晋宁县一个在建项目施工过程中,企业施工人员与本地富有村的部分村民发生冲突,造成多人死亡,十余人受伤。富有村村民称,近年来富有村数千亩土地被征,村民不满补偿,多次与施工方发生冲突。
昆明市纪委表示,晋宁县委、县政府作为辖区维稳工作责任主体,应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晋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徐,作为晋宁县信访维稳工作牵头责任人、富有村群众工作组组长,对“10·14”事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市委决定给予其免职处理并进行党纪立案查处。
另据报道,富有村村委会主任李加明因收受贿赂、严重违纪违法,已被县检察院逮捕和县纪委党纪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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