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高家龙 通讯员杨慧兰)阳新一名21岁的男子将他人伤害致死,被判处死刑。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决定捐献遗体以示悔悟。昨日,经最高法复核后,这名男子被执行死刑,他终于实现了生前的愿望。
昨日上午8时20分许,阳新县看守所民警将21岁的死刑犯何某,送上赶来的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警车前,一起交付的还有何某捐献遗体的志愿书。
2012年7月28日,因鞭炮燃放引发纠纷,何某与同伙在阳新县城南大桥头将他人杀害,后被阳新警方刑拘,关押至看守所,并被法院判处死刑。两年多来,在一审、终审和最高院死刑复核的不同阶段,看守所管教民警一直对何某耐心施教,稳定其思想情绪,同时生活上予以对他进行照顾。
今年7月,最高院死刑复核期间,担心何某思想波动,阳新看守所所长毕延质几次与他悉心交谈,缓解他的心理压力。8月初,何某几次鼓起勇气向毕延质表达自愿捐献遗体的想法。何某说,尽管罪不可恕,但他希望在人生的最后时刻为社会做一点奉献。
昨日,死刑复核结果出来,维持原判决。上车前,何某对民警说:“感谢看守所两年多来对我的教育,我捐献遗体的愿望终于就要实现了,这是我对人生深深的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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