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0月24日电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新北市50多岁尤姓男子年前买春,与阮姓越南籍应召女到新庄一汽车旅馆开房间,没想到在要从车库走到房间时,竟在楼梯失足,从2公尺高处摔下,不治身亡。尤男的刘姓妻子事后提告汽车旅馆,让林姓负责人22日被依新北地检署以楼梯未装设扶手为由,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
法院调查,尤男2012年8月4日上午10时找阮女性交易,可能因为兴奋过度,加之摩铁设计特殊,需从2楼的独立停车场走楼梯到1楼房间,遂不慎在下楼梯时跌倒摔落,导致颅内出血、骨折出血、神经休克死亡。
丈夫死于嫖妓,刘女有气没处发,本想告30多岁的阮女谋财害命,却找不出罪证,遂告汽旅业务过失致死。法院开庭时,林男辩称已通过市府检查;市府人员却指出,检查作业执行时有疏漏,出事楼梯高于1公尺,应设扶手而未设,仍属违法;林男于是仍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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