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自己办错案欲为冤案平反,称办案时遭市领导干预
对话背景
2013年11月1日,退休检察官孟宪君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自己八年前在市领导干预下办过一件错案。他说,干了数十年的检察官,“这是我办得最窝囊的一个案件”。
2005年,时为普通工人的高尚因经济纠纷被提请起诉。孟宪君认为高尚涉及的是简单的民事纠纷应判无罪,一审法院也认同这个看法。但在二审时,高尚因“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此后高尚申诉7年并被驳回数次。孟宪君坦言,领导干预强行起诉定罪,让他无法释怀。他决定,举报自己办错案,希望能让高尚案得到再审。
今年4月8日,安徽高院下达再审决定书。但在本月22日开庭前,安徽高院罕见地临时宣布“因故延期审理”。与此同时,在本月23日结束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追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保证公正司法”的要求,使得高尚案引发高度关注。华商报记者昨日专访孟宪君和高尚,详述该案内情。
时任检察官孟宪君
对话人物
孟宪君,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退休检察官,今年65岁,籍贯辽宁。1981年开始在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在经济检察科、刑事检察科工作过,曾担任审查起诉科副科长、公诉检察科科长。2005年退居二线,2009年6月退休。
华商报:安徽高院临时宣布“因故延期审理”,这种情况多见吗?高尚案法院再审,意味着什么?
孟宪君:这种情况不多见。在省高院这一级再审的案件很少延期。一般来说,如果不能翻案的话不会提起再审的。
华商报:以前有过受领导干预办案的情况吗?您以前有办过错案吗?
孟宪君:领导干预办案的情况以前也有,但最终都是在法律框架内办的。我干检察工作28年没办过错案,高尚案我也没办错,我的意见本来就是无罪。
华商报:向最高检举报自己办错案,这个决定是怎么做出的?
孟宪君:我们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当然不希望被告人被冤枉。高尚被判有罪后,一直在申诉,我断断续续地见过他。去年10月份,我碰见高尚,问起他的案子,他说申诉被最高法驳回了,我考虑只能向监督机关申诉了。
“副书记说过了,无罪也要起诉”
华商报:这个案子如果调查检察院责任,您不怕因此被处分,不怕得罪人吗?
孟宪君:我认为不会,没必要查我。我又没做错事,我问心无愧。但我家人对我的做法不太接受,我的朋友也怕我遭到不测,因为我被市委政法委调查了。
华商报:除了被调查外,您还受到什么压力没?
孟宪君:没有。只是领导派人跟我谈话,要求我不要再坚持上访意见,因为我退休好几年了,过问这个事对我没什么好处。另外呢,他们基本是维护有罪判决的。
华商报:您为什么坚定地认为高尚无罪?
孟宪君:这个案件是2005年市检察院交办的,依照我们审查案件的习惯,起诉阶段一般都是倾向定罪的。调查将近半年后,我认为高尚无罪,这是个民事案件,不属于刑事案件,建议不起诉。当时我们检委会一共9人的意见是一致的。但在离起诉期限只剩几天时,市检察院指示这个案件要起诉。我找到检察长说:“这个案件无罪怎么起诉?”他当时跟我说,“不要问了,市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说过了,无罪也要起诉。”
华商报:一审判决高尚无罪,与你看法一致,怎么后来又抗诉了?
孟宪君:一审开了3次庭,法官问一些有矛盾的证据怎么排除?我说我不知道。法官问指控的86万元怎么来的,我说领导定的。判决之后第9天(抗诉的期限为10天),检察长叫我过去,说市检察院要抗诉。我也没办法呀。
二审判决两处明显不符法律
华商报:二审时高尚以挪用资金罪判刑,你当时是怎么看的?
孟宪君:二审判决很荒唐,有两处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一、既然法院依照犯罪数额306万元定罪,且高尚没有悔罪、退赃表现,就不能判缓刑;其次,检察院指控犯罪数额是86万元,法院只能在86万元里定罪,法院却认定360万元,超出指控范畴,也不合法。出现这些自相矛盾的情况,很显然是案件受到了干预。
华商报:您认为这个案子现在决定再审,最大的原因是什么?
孟宪君:我觉得这个案件能再审,一是舆论监督的作用,我上北京后,这个事情被报道出去,全国反响较大。另一个原因,也有可能是最高法或最高检介入。
华商报记者王黎莉
申冤者高尚
领导干预司法弊端不除以后还会有人蒙冤
自称被硬判有罪,希望通过案件再审促进司法改革
对话人物
高尚,47岁,安徽省淮北市市容局环卫处工人。2005年,高尚参与单位集资建房开发未果后,产生经济纠纷。同年6月1日高尚被逮捕。在一审被判无罪后,二审时,高尚却因“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华商报:你现在还是安徽省淮北市市容局环卫处工人吗?
高尚:对啊。我被判刑之后,一点也没有影响到我的工作,工资照发,我估计这是市中院做判决前与我们单位作出的协议:高尚本身没罪,你硬判他有罪,高尚的一切待遇必须照常,否则我们不给你这么判。华商报:你的案子涉及一块17238.01平方米的地,地是你的吗?
高尚:对,我们家以前是开水泥厂的。父母认为有固定工作好,我才去的市容局。这块地是我们的生意伙伴用来抵债的,国土局也颁发了土地使用证。
华商报:这块地当时不在你名下?
高尚:过户时需要30万多元过户费,当时家里遭遇变故比较困难,拿不出这笔钱。我就找朋友出资,这块地就挂在了他的名下。
被抓:收卖地款被说挪用集资款
华商报:能说说你的案子吗?
高尚:2003年下半年,市容局领导知道我有块地,跟我商量买地给职工建集资房,我同意了。我、市容局和图南房地产公司,签了3方协议。图南公司开发这块地,作为土地所有方,我分成30%,约840万元。2004年4月29日,环卫处工会将360万元集资款转到市容局和图南公司共管账户,图南公司转付给我220万元作为土地款。5月26日,图南公司又转110万元给我作为土地款。12月8日,环卫处工会通知图南公司把360万元全部转给我。总共给了我368万1700元。我被起诉就是因为这些钱。这些钱是我合法取得的,却被说成是“挪用资金”。
华商报:你被抓前,有先兆吗?
高尚:没有先兆。2005年5月19日,我刚到单位,公安局来人把我带走。到公安局后,我们局长跟我谈判,要我把地卖给另一公司,他之前跟我提过这事。局长说只要我同意,他立马保我出去。我不同意,局长就走了,公安局的人开始问话了。警察问我把市容局400多万元弄哪去了?我说那是我的地钱,他们还欠我钱呢。第二天,我就被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待了1年零4个月。
后来,房子就没盖,集资款都退给职工了。那块地也被土地局偷卖了。卖地的钱我也没有拿到。我怀疑我的错案被压下来不纠正,可能是一些人私分了那些钱。
提审:初次见面曾错骂检察官
华商报:在被起诉之前,你认识孟宪君吗?
高尚:我以前不认识他。孟宪君和公诉检察科科长朱汉典来提审我,是我跟他们第一次接触,当时还吵起来了。现在才知道,检察院一致认为我是无罪的,我把好人骂了。
华商报:一审判你无罪,你当时怎么想的?想到检察院会抗诉吗?
高尚:一方面我觉得理所当然;另一方面也确实出乎我的意料。我想:我没罪公安局都把我关起来了,检察院也把我起诉了,法院能判无罪吗?也没想到检察院会抗诉。
华商报:你想到二审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刑吗?
高尚:没想到,判决书都是胡言乱语。我就继续申诉,我就想看看,他们公检法为什么这么胆大。后来我得出了一个结论,责任人缺失是最主要的原因。他们把买我地的事实隐瞒下来,支付土地款的事实也隐瞒下来,然后给我编造一个“市容局基建办负责人”,其实市容局就没有基建办,把给我钱的事实说成是我利用职务之便拿的。
申诉:希望司法能够回归公正
华商报:判决之后,你都做了哪些努力?
高尚:我在法律范围内申诉,我从来没上访过。我的申诉书递给了淮北市中院、安徽省高院、最高法、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最高检等。
华商报:判决对你有什么影响?
高尚:如果不是我一直申诉的话,这个判决本身对我没有影响。如果从2005年算起,现在都9年半了。家里人都反对,觉得我浪费的时间太多了。但如果司法弊端不除,以后不光是我一个人受冤屈,可能还会出现“王尚”“李尚”。这是领导干预司法最典型的一个例子。
华商报:你是怎么想到找孟宪君的?
高尚:不是我找的他,是他看到我的案子被最高法驳回以后,他自己去的。现在,我们是志同道合的朋友。我希望通过案件再审,纠正错误的判决,促进司法改革。孟宪君赞成我的观点,对我强烈支持。
华商报记者王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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