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杨锋 实习生 顾开贵)今日(10月27日),四川《内江日报》头版刊文称,隆昌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党支部原副书记、大队长陈绍元因多次违规往来港澳,违纪向单位职工发放购物卡和考核奖励金,被撤销职务。此前,曾有网友举报陈绍元名下多套房产、长期用套牌车、聚众赌博等问题,官方并未通报。
10月27日的《内江日报》上《我市通报四起“四风”典型问题》一文,对隆昌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党支部原副书记、大队长陈绍元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的问题,作为典型问题公开曝光。
通报称,“2010年1月至2013年12月,隆昌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大队长陈绍元违反工作纪律,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报批出境手续,多次出入香港、澳门;2013年至2014年,该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借节假日和开展专项行动之机,向单位职工发放购物卡和考核奖励金。”
通报还称,经隆昌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隆昌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撤销陈绍元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党支部副书记职务和交警大队长职务的处分。
今年8月3日,腾讯微博网友@烟云 就曾对陈绍元相关违纪违法问题发帖举报。举报帖称,陈绍元“贪腐奢靡,经常因私出境往来港澳,普拉达、爱马仕为基本装备”,还列举了“名下房产数套”、“任交警大队队长10年期间巧立名目报账、接待费惊人”、“长期套牌用车”、“经常伙同房产老板聚众赌博”、“涉足房产及工程建设项目”等违纪违法行为。
对网帖中提到的陈绍元其他问题,官方未予以通报。今日下午,新京报(官方微信:bjnews_xjb)记者多次致电隆昌县纪委书记雷五江,电话无人接听。
今日下午3时50分许,新京报(官方微信:bjnews_xjb)记者致电陈绍元本人,他称已知道处理结果,随后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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