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 张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检察机关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2006年以来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34215件。
曹建明说,为加强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外部监督,2003年9月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2010年10月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应当立案而不立案、超期羁押、违法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七种情形”进行监督。2006年以来共监督案件34215件。为解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问题,今年9月,最高检会同司法部出台改革试点意见,探索由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并拓展监督范围,将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违法、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等纳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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