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7天大的女儿,一个是61岁的父亲。老来得子按理说是件喜事,而对于资阳市雁江区61岁的张某来说,却是一件苦恼的事。最终,张某以2.4万元的价格将自己刚出生的女儿“抱养“给了别人。
家住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61岁的张某,直到10年前都是单身。大约10年前,张某娶了一个资中女人杨某做老婆,可杨某患有精神疾病。杨某先后给张某生了三个儿子,张某靠种地维持五人的生活,没有多余的生活来源,家里的两间房子都是政府出资修建的。今年年初,杨某又怀孕了,原本一家五口人就吃不饱,再添一张嘴,使得这个家更加困难。于是,张某开始四处打听是否有人想要收养孩子。
9月8日,孩子出生了。9月15日,张某通过中间人介绍,在小院镇认识了何某。何某今年40多岁,单身,一直想领养个孩子以后给自己养老。最终两家于9月16日以2.4万元“营养费”的价格成交。
当天下午,何某就把孩子抱回家了。回到家中,何某想孩子倒是有了,但是没有出生证明,也没有其他手续,户口上不了。后来,何某在别人的建议下,想到了报假警,说孩子是捡来的。说干就干,何某带着孩子从小院赶到了相邻的伍隍镇一个路口,然后给当地派出所打电话,谎称自己捡到了一个婴儿。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报警人所说的案发现场在公路旁边,四周没有人家,不像一个弃婴现场。婴儿是个女婴,看起来只有几天大。民警随即询问报警人,报警人支支吾吾,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民警当即觉得此事很可疑,便对报警人何某展开调查,把女婴送到福利院。通过民警调查,发现何某口中的弃婴,实际上是从张某手中以2.4万元的价格购得的。10月8日,警方对何某进行了传唤。(唐一蜜 记者李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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