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图解:2亿现金意味着什么 |
各位记者朋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检察机关今年以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有关情况。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徐进辉局长,渎职侵权检察厅李文生厅长,职务犯罪预防厅宋寒松厅长。我是今天的主持人、新闻发言人肖玮。
中国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今年以来,有关国家发改委官员涉嫌腐败相继落马的新闻被媒体多次报道,社会各界对此十分关注。请问发改委系列案件是如何被发现并立案侦查的?呈现出了哪些特点?在办理这一系列案件中,检察机关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徐进辉:
今年以来,根据中央反腐败整体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直接组织指挥北京、河北、黑龙江等地检察机关,依法立案查办了一批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受贿犯罪案件。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办11案11人,其中,发改委国家能源局5人,发改委价格司5人、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1人,分别为: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新能源司司长、核电司司长、电力司副司长、煤炭司副司长、价格司原司长、现任司长、副司长、副巡视员,价格司领导班子多数涉嫌职务犯罪。
徐进辉:
从检察机关案件的查办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被查处的这些人大多既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体项目的审批者,可以直接决定和掌握许多企业的利益得失,想方设法求助于他们的人很多,容易诱发腐败。二是在管理和监督机制上,存在漏洞,缺乏监管,审批权运转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三是收钱办事成为这些人的潜规则,大家心照不宣,长期共同受贿,形成窝案串案。四是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有6人,其中,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家中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余元,成为建国以来检察机关一次起获赃款现金数额最大的案件。
徐进辉:
在办理发改委系列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坚持高度重视办案效果和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特别是注重维护发改委正常工作秩序,坚持一案一通报,对每个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都先向发改委主要领导、中层领导通报,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党组和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保证了案件的正确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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