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被殴少年:被打晕后灌水苏醒”追踪
新京报讯 今年5月发生在朝阳区崔各庄奶西村“光背男殴打13岁少年”事件广受关注(本报5月26日曾报道)。
昨日来自朝阳检方的消息称,参与群殴的4人中,两名未成年人被收容教养,另外两人除参与群殴外,又被分别查实涉嫌砸车盗窃和放火。
受害者被打晕倒地浇尿
2014年5月下旬,网络上出现了一段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奶西村“三光背男子殴打一少年”的视频。
长达8分40秒的视频显示,3个光背男子用脚踢、肘击、膝顶、跳起双脚踩头方式,轮番殴打一个比他们个子小很多的少年,被打少年不断惨叫。最后,一光背男子搬起地上一块直径约20厘米、疑似石头状物体,砸向少年后脑,少年顿时失去知觉。随后,一男子还对晕倒少年的面部撒尿。
视频上网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5月26日凌晨,警方在河北燕郊将嫌疑人杨某、程某控制,另外参加围殴的两人也相继到案。
嫌疑人还涉嫌砸车盗窃
经查明,5月23日14时许,杨某(男,17岁)、程某(男,14岁)、郭某(男,14岁)、常某(男,14岁)等人在奶西村内,借故生非、对13岁的被害人持凶器进行殴打,造成被害人受轻微伤。另外,杨某还曾于今年4月28日夜,砸碎停放在奶西村的汽车窗户并窃取车内8000余元人民币财物。程某于今年1月24日,在朝阳区朝来万通市场内放火,造成市场内摊位受损。
昨日,朝阳检察院通报,检方已对嫌疑人杨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盗窃罪、程某涉嫌放火罪提起公诉, 并建议公安机关对参与围殴的常某、郭某收容教养。
据了解,在办理案件中,朝阳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处了解到被害人家庭较为困难,还积极联系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为被害人申请救助金。
近日,朝阳检察官将救助金交到被害人手中,并希望其早日康复、认真学习。
释法
14岁少年为何被诉放火罪?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14岁嫌疑人程某没有因为参与群殴被控寻衅滋事罪,却因在市场内放火被诉放火罪。
承办检察官介绍,结合本案,嫌疑人杨某因已满17周岁,依刑法应当追究寻衅滋事罪、盗窃罪刑事责任。而嫌疑人程某、郭某、常某均年满14岁、未满16周岁,刑法中没有规定(这个年龄段)可追究寻衅滋事罪。但程某虽为年满14岁的未成年人,但因在市场放火并造成损失,依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追刑责。二人不满18岁,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郭某、常某则由政府收容教养。
回访
被害人父亲 “为了孩子已搬家”
5月23日13岁的初中生高某被殴打后,曾经一度休学在家休养。
昨天下午,高某的父亲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后,儿子曾到医院验伤,被诊断为轻微伤,“情绪有时还不太稳定”,晚上睡觉常常惊醒。为了让孩子尽快走出来,一家人决定搬离奶西村,现在住在天通苑,小孩也已在附近入读中学。
嫌疑人父亲 “一直在等着孩子”
参与殴打高某的嫌疑人之一、14岁的程某,目前因涉嫌放火罪被检方提起公诉。
昨天,程父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已经三个月没有见过孩子了,上一次见面还是在派出所。此前,他一直在外务工谋生,自从孩子出事后,一直待在家照顾妻子和女儿,“也不敢出去打工,一直在等着孩子。”
而此前,程父曾表示,希望孩子能接受法律制裁,“接受惩罚,也许才能让他重新做人”。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刘洋 吴振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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