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马婷报道)注意啦!以后乘坐出租车去偏远、冷僻地区或夜间驶出城外,需要到就近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11月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客运统管办了解到,交通运输部颁布了最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以下简称《规定》)将在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乌市将一同执行。
据了解,新《规定》分为总则、经营许可、运营服务、运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七章,共54条,规定了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安全运营、服务要求和市场监管等内容。
记者在《规定》中发现,第二十七条乘客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北园春车队出租车司机代江华认为,去偏远地方先备案,是在保护出租车司机的安全。“尤其是夜里乘客打车去偏远的地方,不拉算拒载,拉了又不安全,这是我们最头疼的事。”代江华说。
对此,市客运统管办书记陈拉利表示,对其中偏远、冷僻地区的界定也将会在后期和相关部门进一步确定后实施。据悉,新《规定》中还对乘客做出了一些约束。《规定》第三章运营服务中,第二十六条要求: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等。
“乌市将在2015年施行此项《规定》,届时我们还将会根据本地情况进行略微修改。”陈拉利表示,这次新《规定》将在全市12338辆出租车(含区域车辆)、23000多名从业人员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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