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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网曝广东清远佛冈县男子被指在当地派出所遭到“无辜扣押和毒打”后死亡的网友控告书,佛冈县公安局6日向澎湃新闻表示,死者为意外坠亡,坠落地点为居民区停车场,经尸检:死者系因创伤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符合高坠伤的特征。而清远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也对澎湃新闻称,事发后该男子的家属曾到检察院递交控告材料,目前事件由检察院反渎职局负责处理。
近日,一份“刑事控告书”出现在网上。内容显示,2014年8月17日,控告人黄金彩的丈夫张日培,在佛冈县与非法运营出租车司机李某某发生乘车纠纷,被强行带到佛冈县城南派出所。在派出所内,张日培遭到“无辜扣押与毒打”,于当日晚死于派出所内。
控告书称,张日培死后,当地有关部门只是口头回答其是从高处坠下死亡,“即没有尸检报告也没有书面调查结果”。为此,家属多人在9月12日要求佛冈县公安局查明真相,其中9人被警察强行带走,被收容10到15天。
该控告书落款时间为2014年10月4日,落款名为控告人黄金彩。
11月6日,佛冈县公安局政工科和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佛冈警方已就此事发布调查通报。
澎湃新闻在佛冈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看到的这份“关于佛冈县建设路一居民楼一男子意外坠亡的情况通报”称,“8月17日晚,一男子在佛冈县石角镇建设路13号1栋1梯意外坠亡。 经初步核查:8月17日12时许,面包车司机李某杵在G106国道迳头大陂路口搭一男子(张某培)上车,该男子称愿意支付500元人民币包车送其到广州黄埔。途中,李某杵发现该男子在车上不断念佛,并且沿路不准李某杵停车搭载其他乘客,李某杵多次叫该男子下车均遭拒绝。李某杵无奈将男子载到佛冈巡警大队向警方求助。”
通报称,巡警大队民警多次劝导该男子下车未果后,与李某杵一同驾车前往城南派出所处理。“该男子到所后仍不听劝阻,大吵大闹,并用脚踹踢民警,民警遂将其控制并带到候问室。期间,民警多次询问该男子身份,但该男子不断念佛,拒绝回答。民警观察该男子行为异常,便用相机、手机对该男子摄像并将照片发送给高岗、迳头派出所,请求核查男子身份未果。”通报称,19时许,张某培情绪较为平静,并提出要离开派出所,民警提出可以送其回家,但张某培拒绝民警送其回家,并称自己有钱,可自行回家,于是
民警将其送出派出所让其自行离开
“当天21时许,家住佛冈县石角镇建设路13号1栋1梯居民发现1男子倒在该居民区停车场的地上,头部流血,于是报警。”通报称,接报后,城南所值班民警到场发现该男子仍有生命迹象,即通知救护车将该男子送往县人民医院抢救。该男子在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称,经调查确认死者为张某培,汉族,37岁,广东省佛冈县迳头镇人。“经走访死者村内群众得知,张某培平时精神恍惚,行为异常,性格较为孤僻,较少与人沟通,在外务工期间信仰‘佛法’,回家后对‘佛法’表现较为狂热。平时行为举止均无异常,但有时会狂热信佛,口中念佛,不停作揖,思路不清晰,并且不搭理家人。近来,因其父亲中风入院,张某培曾有点燃人民币拜树、无故骂小孩等异常行为。8月17日,其找到同村村民张某借款500元,声称是去县人民医院看望中风父亲,借了500元后上了司机李某杵的面包车一路到佛冈县城内。 ”
根据通报内容,经对事发现场勘察,民警在建设路13号1栋1梯402房的楼梯阳台角落发现死者的挂包(内有500多元现金),包内财物分文未动,无任何身份证明。男子疑在此处坠下。
对于死因,通报称经法医对死者进行尸体检验分析:
死者系因创伤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符合高坠伤的特征
澎湃新闻从佛冈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官方网站发现,张某培接受调查所在的城南派出所,其地址为石角镇建设路13号,与其坠亡地点的描述一致。不过,该地点在腾讯和百度地图显示,除了有城南派出所外,还驻有多家商铺。澎湃新闻致电当地114,热线人员表示,登记地址为石角镇建设路13号的只有城南派出所。
6日,佛冈县公安局政工科和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坠亡地点是否如家属所称在城南派出所内,一切以警方发布的通报为准,不再作过多解释。
当天,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科负责人对澎湃新闻称,事发后上述控诉人曾到检察院递交控告材料,目前事件交由检察院反渎职局负责处理,具体情况不得而知。澎湃新闻多次拨打该部门电话,但无法接通。
而根据佛冈县公安局的通报,事发后,佛冈县副县长、公安局长陆上顶立即召集县公安局领导及其监督、刑侦、治安、网警等部门展开调查。同时,组织纪检、督察以及商请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局人员到场核查此事,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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