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晟)保姆赵某的日常工作是照顾一名两岁男童,但她却在窗户开着的情况下,将孩子放在窗台上,致孩子从窗口坠落死亡。日前,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赵某起诉至法院。
今年6月的一天中午,丰台区某小区电梯内传出“救命”的哭救声,正在楼下遛弯的小区居民张某循声望去,看见一中年女子从电梯内出来,边跑边喊着:“孩子掉下来啦,救命呀!”
张某赶紧拨打110,闻声而来的十几个人也帮着找孩子。哭喊女子赵某是住户王某家的保姆,她一边找孩子一边给雇主打电话告知孩子掉下楼的事情。十几分钟后,孩子的母亲和爷爷赶到事发现场。
寻找了一会儿后,有人发现孩子掉在平台上,保安见状拿来梯子,孩子的爷爷爬上去发现,孩子浑身是血……
面对孩子的家长,赵某泣不成声地解释称,当天中午她抱孩子回家,但孩子一个劲儿地想要去窗户那儿看风景,她就把孩子放在窗台上玩耍。赵某回忆自己并未远离孩子,而是站在旁边看他玩,突然孩子就从窗户掉下去了。当时她就被吓傻了,赶紧往楼下跑。
失去儿子让雇主王某悲痛欲绝,王某表示他们刚刚搬到新家,亲朋好友都从远方赶来祝贺,但没想到出了这样的事情,念在赵某之前尽职尽责照顾孩子,且家庭困难,也不想再追究赵某的法律责任。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透露,按照我国刑法相关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尽管得到了雇主的谅解,但赵某仍需对两岁孩子逝去的生命承担法律责任。
检察官也提醒市民,看护孩子应尽心尽责,时刻关注孩子的行为,防止孩子受到伤害,否则终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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