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其存在疏忽管理的过错 需担责两成
本报讯 (记者章程 通讯员邓布兰)应朋友邀请,18岁的小兵等人在聚餐饮酒后来到朋友家承包的鱼塘划船抓鱼。孰料,在划船途中,小兵不幸溺水身亡。小兵父母认为一同划船的伙伴对此该承担责任,告上法院索要赔偿。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萝岗区法院获悉,该院认定小兵自身存在重大过失,而邀请小兵在自家鱼塘划船的友人存在疏忽管理的过错,须担责20%赔偿11万余元。
到鱼塘划船溺亡
2010年6月29日傍晚,阿龙突然接到噩耗,年仅18岁的独子小兵在村里鱼塘溺亡。经警方询问当日一同与小兵玩耍的四名伙伴,小兵是在鱼塘划船抓鱼时溺亡。据该四人陈述,当日小兵和他们中两人在涉案鱼塘乘坐小船抓鱼,船离开岸边后开始漏水,后沉入水底,小兵溺亡。
但是根据现场救急医生反映,在对小兵进行抢救时,发现小兵还曾饮酒,但四个同伴却都隐瞒了这一事实。
警方再次询问四名伙伴,原来涉案鱼塘主的儿子小忠也参与了整个事件。当日,小忠报警后告诫其余四人,不要说他上过船,也不要说大家都喝过酒,小忠还要人将酒瓶藏起来,好在警察面前统一口供。
划船前聚餐饮酒
原来,事发当日上午,小兵和小忠一起到朋友家摘黄皮。随后,小忠邀请小兵等人到他家鱼塘去抓鱼。之后,又叫上了同村其他伙伴,一行总共六人,聚在一起吃了午餐,喝下了大半瓶白酒和几瓶啤酒。饭后,六人来到了小忠家的鱼塘。鱼塘边有一条陈旧的小船,因为贪图好玩,小兵等六人一起挤上了船,但刚划出没多远,小船就开始进水,并且迅速沉到水底,所幸六人很快就回到了岸边。
彼时,小兵与小忠两人还是不甘心,将沉船翻起重新上船捕鱼。后来,又叫另两名伙伴上船。小兵和小忠下到水里推着小船游走。当船来到鱼塘中间时,小忠和另两名伙伴开始玩水,船又沉下水底,岸边伙伴救起了其他人,可谁也没注意到小兵,等回过神来时却不见小兵踪迹。报警后,警方将小兵救起,但为时过晚。
法院判决:
邀请划船者担责
事后,小兵父母将小忠等五名伙伴以及承包鱼塘的小忠父母,还有鱼塘所在经济联社告上法院,要求他们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等共计54万余元。
萝岗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兵自身存在过错,他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直观感觉轻薄且陈旧的小船载重及安全性能应有正常判断能力,但他在明知该船已沉没一次且自己已饮酒又不会游泳的情形下仍再次乘船,存在重大过失。
而小忠对于本案事件发生存在过错,与小兵死亡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定小忠对小兵死亡承担20%的民事责任,应赔偿小兵父母款项共计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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