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告》,要求群租房按房间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配备灭火器,通过技防物防手段,全面提升出租房屋消防安全。
根据《通告》,从11月20日起,北京市同一房屋内出租房间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5人以上的,每间房间及公共部位应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每一承租户应至少配备1具灭火器(每具灭火器的规格为2公斤以上的ABC型及相应灭火级别水系灭火器);鼓励北京市其他出租房屋按照上述标准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并配备灭火器。
同时,《通告》还明确了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由出租人负责。禁止出租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和要求的房屋。规定建筑物由所有权人以出租、委托等方式交由他人管理使用的,所有权人应当与管理使用人签订消防安全协议,监督管理使用人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不得向管理使用人提出危及消防安全的要求。出租人应当事先告知承租人相关的消防安全要求,并在房屋租赁期间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房屋安全隐患,及时制止承租人、居住使用人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据介绍,《北京市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总结归纳了《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以及《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涉及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的条款,细化了房屋租赁消防安全条件,填补了北京市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领域没有规范性文件的空白,为房屋租赁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有效法律支撑。人民网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王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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