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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图省事,李某横穿马路,却不想,与一辆电动车相撞。而他更没想到的是,骑电动车的老人摔倒后,抢救无效身亡,他将面临交通肇事罪的处罚。这是南京首起行人肇事的交通事故,昨天,玄武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值得一提的是,在开庭前一天,李某的13个朋友凑齐26万替他赔偿,希望能从轻判罚。
庭审中,李某一直在自责,希望大家能引以为戒,过马路时一定要走斑马线。然而,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到街头探访,发现仍有不少市民横穿马路。特别是在中山路鼓楼医院附近,短短10分钟内,竟有四五十位市民为抄近路横穿马路。通讯员 玄研 实习生 仲纯净 现代快报记者 张玉洁/文 施向辉/摄
事故还原
他横穿马路撞电动车,摊上大事了
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今年4月17日。李某在中山门大街的一家花店打工,对面路上有一家营业厅,当天中午,他要去充话费。虽然离花店约50米远,就有一条人行横道,但为图省事,他翻过路中间的绿岛横穿马路。
走到慢车道上时,他猛然发现,一辆电动车骑过来。等反应过来时,双方都已经来不及避让了。骑车人喊了两声“闪开”,话音未落,就跟李某撞上了。李某的右腿被电动车前轮撞到,骑车人则伤得更重,他摔倒后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这时,李某发现撞倒的是位老大爷,上前询问,“我们去医院看一下?”可老大爷没反应。当时他身上没带手机,他让路人帮忙打了电话报警。在旁边等了一会,李某就去充话费了,之后直接回了花店。
后来他在花店门口站着看了一会,因为害怕承担责任,就没有主动跟警察说。可他没想到的是,老大爷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第二天离开了人世。后来交警调查后认定,李某横穿马路,为这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老大爷骑车时,在看路边的商店,疏于观察,负次要责任。经过调查,警方将李某抓获。
据了解,这是南京首起行人肇事的交通事故。
警方做实验,测电动车最高车速
根据李某的回忆,事故发生的时候,他感觉电动车速度挺快的,有三四十码。因为事故附近没有监控探头,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警方做了侦查实验。民警把电动车充满电,然后按照老人当天走过的路线,重新走了一遍。骑到中山门大街时,最高时速达到17.14公里,略高于国家规定的15公里。但检方认为,电动车能达到这个速度,并不意味着老人当时骑到这个速度,而且据目击者称,老人骑车的速度不是很快。
庭审现场
他说光顾着看汽车,没注意慢车道
昨天,玄武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件。
在法庭上,李某告诉法官,自己也知道横穿马路危险,当时翻过绿岛后,他还在边上站了一会,等路上的车少了一点,才往对面走。可他当时光顾着看汽车了,没注意到在慢车道上,一辆电动车正朝着他的方向骑来。
不过他也回忆,事故发生那天,因为下过雨,路面比较湿滑,而且老人带着墨镜。另外,李某提到,当时慢车道边上,停着一些私家车,占了慢车道的一些空间。老大爷在这样的情况下骑车,而且骑的是踏板式电动车,自己也应该注意。
老大爷今年已经75岁了,办案人员从老人家属那里了解到,当天中午老人在老年大学上完课,骑着车子准备回家吃饭的,没想到在路上遇到了这样的意外。
他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要走斑马线
昨天在法庭上,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李某站在那里,眼眶泛红。他说话的速度很慢,不说话的时候,脸上有轻微的抽搐。据了解,李某今年已经40多岁了,是山东人,早年来到南京做生意。他说自己初中文化,法律意识淡薄,对于肇事逃逸,根本就没什么概念。
在最后陈述时,李某表示,当时自己也是为了省事,才横穿了马路。而对于老人的死,他很自责,并说,自己当时确实没看到老人骑车过来,“如果看到他,我肯定让他。”他还希望大家能够以他为戒,过马路一定要走斑马线。
据了解,李某去年离婚,有一名尚未成年的女儿需要抚养。他希望法院能轻判,早日回家照顾女儿。
积极赔偿
朋友一天凑了26万帮他赔偿获谅解
昨天庭审还没开始时,旁听席就坐满了人,他们都是李某的朋友。其中一位姓王的先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他们来自五湖四海,在南京做生意,跟李某都是朋友。在他们这些兄弟中,李某的年龄最大,他们都喊他“大哥”。
之前李某有辆面包车,给婚庆公司拉货,王先生就是这样跟他认识的。经过多年的相处,王先生说,李某是个很憨厚的人,很老实,对朋友绝对不含糊。他还记得,之前他有一次重病,回了老家,病快好的时候,需要回南京处理事情。李某知道了这件事,说什么都要亲自去接他回来。最后,王先生拗不过他,坐着他的面包车回了南京。
他说,李某对朋友就是好,从来不求回报。如今他出了事,这帮朋友自发联系起来,在开庭前一天,只用一天的时间,13个朋友凑齐了26万元,赔给了老人家人。因为赔偿及时,老人的家人写了一份谅解书,希望李某可以获得缓刑。
请求轻判
他构成交通肇事罪
当庭没有宣判
检方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且肇事逃逸,量刑应该在3年以上。当然,他被抓后,坦白了自己的行为,而且积极赔偿了老人家属的损失,得到了谅解。因此,检方表示,如果李某达到了法定的缓刑条件,且没有再犯的危险性,检方同意对他使用缓刑。
李某的辩护律师提出,这起事故中,李某为过失犯罪,行人横穿马路,与电动车相撞,结果电动车驾驶员死亡,这具有极大的偶然性,被复制的可能性极低。因为李某法律意识淡薄,才会犯错,目前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以后不会再犯,希望法院能够从轻判罚。
昨天上午,法院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当庭没有宣判。
记者探访
中山路,10分钟内四五十人横穿马路
现代快报此前曾多次报道,中山东路全民健身中心、洪武路天桥附近,常有人横穿马路。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又来到路上探访,仍有不少市民横穿马路。
昨天下午4点左右,记者来到中山路,在鼓楼医院附近,马路中间的绿岛,有一段约1米的缺口。记者看到,从这缺口处横穿马路的人还不少。记者粗略统计了一下,短短10分钟内,竟有四五十人穿过去,其中不乏走路颤颤巍巍的老人。
此时中山路往新街口方向的车道上,车辆特别多,行驶速度也比较慢,行人就在车辆中间穿行,非常危险。其中一位大妈告诉记者,因为绕人行道太远,她已经习惯从缺口那里横穿马路了。记者问她不怕危险吗,她一脸淡定地说,自己多注意就没事了。
其实记者注意到,离缺口不到100米的距离,就有一个地下过街通道。
当天下午,记者在中山东路大众书局附近,也看到了类似横穿马路的情况。
现代快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因为行人横穿马路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在他们接警的事故中,并非罕见。交警提醒,市民横穿马路,就意味着要从行驶的车流中通过,即使大家非常小心地观察,也会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比如,汽车司机没有注意观察、雨雪天气视野受限、车速过快避让不及等等,这些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此,交警建议,市民最好不要有侥幸心理,要走斑马线,或者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马路,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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