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17日电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日前,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复制淫秽物品牟利案,以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鲁某某、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的刑事处罚,并分别处以罚金5000元;涉案电脑及违法所得3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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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17日电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日前,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复制淫秽物品牟利案,以复制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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