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余荣华)农村基层也要落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北京市的190名村党组织书记近日参加了一场特殊的培训班,主题是廉洁履职,专题解读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再次明确强调乡村干部41个“不准”等规定。
今年7月份,中央巡视组在向北京市反馈巡视结果时指出,北京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各层级干部中都存在腐败现象,乡村干部问题腐败问题凸显,“小官巨腐”问题严重。为做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配合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工委、市农村纪工委联合举办了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廉洁履职示范培训班。相关负责人介绍,目的在于聚焦“小官巨腐”、“都市村官”等问题,帮助学员了解认清反腐倡廉形势,把握廉洁自律要求,增强廉洁履职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培训班紧贴“三农”工作实际,采取形势教育、专题辅导、经验交流、实地参观、观看话剧、分组论等形式进行。注重发挥反面典型的教育警醒作用,组织学员到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北京市监狱)进行了参观,还围绕“如何防治"小官巨腐"行为”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了分组讨论。在经验交流环节,培训班安排了发挥“农资委”作用、实行大额资金专储账户、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功能、开展“五委”决策、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打造阳光村务、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等实用性、操作性很强的农村廉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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