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11月18日电 (王艳龙)昆明一老人刚乘上公交车,就遇到急刹车而摔倒在车厢内,后抢救无效死亡。家属以公交车司机违规驾驶为由,将公交公司诉至法院,索赔60余万元。18日,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14年7月10日,崇某乘坐公交车回家,上车后不久,公交车司机突然在红绿灯路口刹车,正准备坐下的崇某由于受惯性的影响,摔倒在车厢内,当即昏迷,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医院鉴定,崇某死亡原因为本次事故导致。
崇某家属认为,崇某在车厢内摔倒,是驾驶员抢过红绿灯极速前进,到路口发现信号灯已变,于是猛踩刹车,故将昆明公交集团、昆明公交城市巴士有限责任公司一同诉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64万余元。该公交车司机为昆明公交集团员工,公交车所有权为昆明公交城市巴士有限责任公司。
庭上,公交公司代理人认为,从事发当时公交车内监控看出,上车后靠近车门的地方有空位,但崇某么没有坐下,而是在车内行走寻找其它座位。且事故发生之前,驾驶员没有抢过红绿灯,而是内前方的一辆双城巴士挡住视线,没能发现交通灯已经变为红灯。
该代理人说,当时上车3个人,另外两人都马上入座,受害人走了10排座位也没有坐下来。根据当时车速监控,公交车行驶最高速度为27码,司机也不存在违规驾驶的行为,因此公交公司不能承担全部责任。
崇某家属代理律师表示,崇某当天迟迟没有坐下,是她想选择靠后一些的座位。该路加长车,原来在第四道门的入口有一名乘务员,但公交公司近年来关闭了第四道车门,才导致崇某从上车后一直走到车尾处摔倒。
由于争议较大,法庭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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