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根据国务院18日公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数量将进一步减少4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李朴民18日说,经过去年、今年两次对目录的修订,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合计减少约76%。
这是我国在2013年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基础上,再一次作出的修订。《目录(2014年本)》共取消、下放38项核准权限,其中,取消核准改为备案15项、下放地方政府核准23项。
此次修订后,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和发展改革委核准后报国务院备案的事项还有13项,包括核电站项目、特大型主题公园项目等。
主要内容
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的15项:包括了钢铁、有色、水泥、化肥、造船设施项目以及城市供水等城建项目等。
下放地方政府的核准事项:这方面主要是,火电站、热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新建港区、通用机场、扩建军民合用机场、扩建一次炼油、铁矿开发、新建乙烯等项目,以及部分水电站、电网工程、飞机制造等项目核准权力下放至省级政府或者地方政府。
意义解读
简政放权又迈出重要一步
我国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投资项目审批,表明简政放权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企业将获得更多的投资自主权,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将获得更低的准入门槛,这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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