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胡万林一审判15年 并被处罚金20万 其当庭表示上诉 胡的两名弟子也被判刑
今天上午10点,胡万林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在河南省洛阳中院一审宣判。
一审判决胡万林及吕伟、唐孟君、贺桂芝4名被告人非法行医罪名成立,依法判处胡万林获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处罚金20万;判处吕伟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处罚金10万元;唐孟君被判3年,处罚金3万元。
贺桂芝免予刑事处罚。四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云某某、李某某各项经济损失85889元。
法庭宣判后,胡万林、吕伟当庭表示上诉。
去年10月胡“神医”二度卷入“非法行医”命案,22岁大学生云某某饮用胡万林开出的“药物”后死亡。
案底服刑期间狱中行医受吹捧
胡万林,绰号“耕耘大师”、“阴灵道人”,1949年12月出生于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石板镇联合村,小学文化。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胡万林先后三次入狱服刑。在第二次服刑中,胡万林因在狱中为人看病、求医者甚多而被媒体连续报道,1997年出狱后,他在多地医院为人看病,被一些追随者鼓吹为“当代华佗”。
随后,多名患者因服用他的含芒硝药物而死亡,胡万林也于1999年1月被依法逮捕。
2000年,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服刑15年,服刑期间自称自学医术的胡万林开始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给人看病,因受很多人吹捧而名声大振。
经过两次减刑后,胡万林于2011年12月11日刑满释放。出狱之后他在多地开设医院,声称可以治愈癌症。
2013年9月1日,因涉嫌非法行医,胡万林再次被刑事拘留。
案发自制药水致学员一死一伤
今年9月,胡万林、吕伟、唐孟君、贺桂芝非法行医案在洛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8月,胡万林的弟子吕伟在网络上注册名为“自然之子”的博客,对胡万林大肆吹捧。后胡万林的弟子唐孟君联络人员进行培训,宣称由胡万林亲自传授医学理论,以谋取非法利益。
2013年8月31日10时许,胡万林、吕伟等人带领云某某等12人到新安县龙潭大峡谷云成宾馆,云某某按照胡万林传授的方法服用“五味汤”后出现呕吐、抽搐、昏迷等症状,吕伟将该情况告知胡万林,胡万林遂拿出自行调制的药水让吕伟等人对云某某进行施救。
吕伟、贺桂芝、唐孟君等人拿到药水后按照胡万林的指使,采取灌药水、往身上浇水等方法救治云某某。宾馆老板见到云某某昏迷不醒后,向村医及乡镇卫生院求救,云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名学员农某某也出现昏迷症状,被送往新安县人民医院抢救后脱险。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万林、吕伟、唐孟君、贺桂芝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受害人云某某的父母及其委托代理人认为4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并要求判决4名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丧葬费等各种经济损失共计110万元。
庭审拒认罪称五味汤是女娲所授
令云某某丧命的“五味汤”基本材料是盐、糖、醋、酱油、咖啡。胡万林说:“五味汤是大概二三十年前,自己看古书学会调制的。”还有些学员说,胡万林是根据女娲娘娘用五彩石补天的传说发明的。
庭审中,是否在“五味汤”中添加了芒硝成为辩论焦点。芒硝为强烈泻药,可治疗水肿等疾病,但用法不当易造成人体脱水,甚至危及生命。上世纪90年代,正是凭着“一把芒硝走天下”,胡万林博得了“神医”名号,也治死了多位病人。
法庭上,胡万林等被告人坚决否认在“五味汤”中添加了芒硝。他还称,自出狱后,他就不再给人看病,更不会用芒硝给人看病。
河南科技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显示:云某某符合因饮用含芒硝(类)液体后引起恶心、呕吐等,合并肠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导致机体脱水、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和急性呼吸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的征象。
对话“我的行为是救死扶伤”
公诉人:你的医学是从哪来的?
胡万林:自学,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
公诉人:你有没有老师?
胡万林:没有老师,但是我在山中碰到了源头老人。
公诉人:他传授你什么知识?
胡万林:自然知识,水土知识。
公诉人:讲一下五味疗法的来源和依据?
胡万林:这个不是我独创的,材料都是平时一日三餐的必需品,对身体并没有伤害。
公诉人:五味汤你自己是否饮用?
胡万林:有时候用。
公诉人:你自己喝的五味汤里有没有芒硝?
胡万林:五味汤加芒硝就是放毒。
公诉人:你是否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胡万林:这些不重要。
公诉人:你认为你们的行为是什么行为。
胡万林:我的行为就是救死扶伤行为。 文/记者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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