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8岁小伙被执行死刑9年后“真凶”落网内蒙古高院上午宣布—— 呼格吉勒图案启动再审
今天上午10时,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备受关注的“呼格吉勒图案”复查进展情况。该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宣布,呼格吉勒图案(以下简称“呼格案”)已经进入再审程序,今早已经向呼格父母送达再审决定书。
对于此案再审情况,李生晨表示,该案再审将不开庭审理,而是采用书面审理方式。
法院将严格依法按程序、公正及时审理此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经过审理,如果认定该案确有错误,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坚决依法予以纠正。
上午现场
发布会未开始前多家媒体守候
今天早晨8时30分,《法制晚报》记者来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看到已经有多家媒体记者在守候。此时,来自该院立案庭的有关负责人已经前往呼格吉勒图父母家,送达再审决定书。
上午10时许,发布会正式开始。
一出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生晨就首先表示,高院经过申诉审查,认为“呼格案”符合再审条件,决定立案,并已经向家属送达再审决定书,该案已正式进入再审程序。
李生晨说,高院之所以作出再审决定,主要是根据呼格父母提出的申诉,经复核审查,该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二项规定,即发现原审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人民法院应该重新审判。
李生晨介绍,自收到呼格吉勒图近亲属的申诉以来,内蒙古高院一直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复查。
其间,相关的公检法机关也分别进行复查。但由于此案时间过长,给复查工作带来很大难度,特别是对一些证据的补查极其困难。
另外,此案事关命案,必须坚持十分慎重的态度,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严谨细致、客观公正、高度负责地予以审查。李生晨说,法院将会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严格依法公正审理此案,以严格依法办事的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关切。
解读
为何不开庭而采用书面形式审理?
李生晨表示,因为本案原审被告人已经死亡,根据刑诉法司法解释相关条款规定,经过研究决定,此案不开庭审理,而是采取书面形式审理本案。
李生晨还强调,法院一定会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事实负责、对法律负责的精神严格依法公正审理此案。
上午的发布会,只进行了10分钟左右。在介绍完“呼格案”的复查进展情况后,李生晨简短回答了3位记者的提问。
其中有记者提问称:“如果是书面审理,律师如何履职?”李生晨回应表示,虽然是书面审理,但代理律师可以通过阅卷、提交辩护意见等方式履职。我们也一定会严格依法保护所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包括代理律师的权利。
内蒙古高院:复查未遇阻碍有错必纠
李生晨还强调,自治区高院在复查此案期间,没有遇到阻力和障碍。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严格依法按程序、公正及时审理此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经过审理,如果认定该案确有错误,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坚决依法予以纠正。
发布会结束后,李生晨快步离开会场。
背景
呼格吉勒图案
18年前,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毛纺厂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夜班休息时,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当他赶到女厕时,女子已身亡。
呼格吉勒图随后被认定为“杀人凶手”。
61天后,法院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予以立即执行。
2005年,“真凶”赵志红落网。在羁押期间,赵志红向检察机关写了一封“偿命申请”。
原本要执行死刑的赵志红被“枪下留人”。
此后该案进入重新调查程序。
文/深度记者王南冯明文发自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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