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自己公司做宣传,张某从网上购买了两套“伪基站”设备,并雇他人开车在人员密集地区发送短信息广告,阻断中国移动通信网络信号。昨天,张某因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市一中院针对类似案件分析后指出,大多数受害者虽受其骚扰,但多以“苦笑”置之,致使该类犯罪长期存在,建议市民遇此情况应及时向运营商举报或直接报警,以便及时侦破该类案件。
网购伪基站群发消息
张某大学毕业后来京成立了公司,主要经营教育培训业务。检方指控,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间,张某为对其公司业务进行广告宣传,在网上先后购买两套“伪基站”,该设备具有搜取手机用户信息,强行向不特定用户发送短信息等功能,其使用过程中会非法占用中国移动北京分公司的通信频率,局部阻断中国移动通信网络信号。
2014年1月,张某指使其公司员工于某招聘两名司机,并指使司机多次驾驶载有“伪基站”设备的小汽车,在海淀区、朝阳区等地,选择人员密集地区,操作“伪基站”设备,发送短信息广告,阻断中国移动通信的网络信号,危害公共安全。后被民警在街头抓了个现行,并顺藤摸瓜抓获张某等人。经鉴定,这两台“伪基站”曾各自影响约37万户和24万户,经实验,上述受影响用户每次通信中断为2分钟。
移动员工抓现形
张某的行为败露源于移动公司技术人员的报案。该技术人员的证言显示,长期以来都有移动用户反映收到骚扰短信,且有用户投诉说手机有信号却打不通电话,他随即到投诉地点实地检查。今年2月21日,他在北四环附近巡检时,通过专业仪器发现“伪基站”信号,并发现路边一辆小车顶上装着一个收发天线,随即报警,警察赶到后将车上男子抓获,并当场起获车内“伪基站”设备。
张某被抓后供述,这两套“伪基站”系统分别是她通过网络以4.5万元和2.4万元的价格从山东和廊坊购得。一中院昨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张某因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其三名同伙也分别领刑(如图)。
昨天,一中院还对另一“伪基站”犯罪进行宣判,被告人郁某的犯罪手段和方法同张某几乎相同,郁某也因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关于伪基站
定义
“伪基站”设备是当前一种实施电信诈骗手段的高科技仪器,主要由主机和笔记本电脑组成,能够搜取以其为中心、一定半径范围内的手机卡信息,并任意冒用他人手机号码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广告推销等短信息。
特点
市一中院张乾雷法官介绍说,近年来出现的“伪基站”类犯罪呈现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多是以“公司”名义进行有组织犯罪,其次是受害人人数众多且具有不特定性。此外,此类犯罪手段隐蔽性强且每次作案时间短,使用“伪基站”设备作案并不需要近距离直接接触被害人,受害人不易及时发现手机信号正在遭受攻击。同时,“垃圾短信”本身并不会给受害人直接造成经济损失,大多数人虽受其骚扰,但多选择不理会,致使该类犯罪能长期气焰嚣张地存在。
建议
张法官建议公检法及工商、税务、无线电管理等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大对该类案件的打击力度。而市民若发现手机出现不正常的信号中断或收到大量垃圾短信的情况,应及时向运营商举报或直接报警,以便及时侦破该类案件。
晨报记者 何欣/文
郝笑天/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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