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灵)昨天,市教委下发《关于实施教育部〈小学管理规程〉的意见》,针对近几年本市面临的持续入学高峰,将对部分入学矛盾比较突出的地区适当放宽小学班额规定,但每班不得超过45人。该意见将于今年12月19日起施行。
市教委规定,小学的修业年限一般为6年。经市教委同意,各区县可根据实际,在条件具备的学校适当开展学制改革实验。区县、学校可结合实际,开展九年一贯制实验。小学原则上不得留级。学生及其家长主动提出、确有需要的可以留级,具体操作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学业成绩管理等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学籍档案中进行相应处理。学校要积极做好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和干预工作,做到因材施教,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近年来,受户籍人口出现周期性高峰,以及外来人口持续增长双重因素叠加,本市已进入新一轮入学高峰,海淀、朝阳、丰台等区县都出现了学位供给不足等问题,城乡接合部的部分学校出现了超班额的情况。同时,在城区部分备受家长热捧的热门校中,一二年级班额过大,甚至超过每班50人。针对这一情况,文件明确规定,小学教学班额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要求设置,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0人。今后一定时期内,生源激增、入学矛盾比较突出的地区,可适当放宽,但每班不得超过45人。除农村偏远地区外,小学原则上不得举办学前班,防止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小学要重视与学前教育和初中教育的衔接。
文件要求,各小学应严格按照校历做好学期工作安排。小学不得随意停课,如遇重大疫情、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根据北京市和本区县应急预案,视预警等级采取相关措施做好应急工作。学校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停课或确需调整校历安排的,如停课1天以上、3天以内的须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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