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孔小云 实习生高琪佩 通讯员穗人社宣 企业退休人员“迟退休、待遇低;早退休,待遇高”的问题,本月底前将以加发基本养老金的方式得到解决。
“迟退休、待遇低;早退休,待遇高”的现象,又称养老金水平的“倒挂”。此现象源自2006年7月起,因为计发办法的调整和连续大幅度提高养老金等原因所致,一直未得到彻底解决。
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召开发布会,宣布该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解决广州市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倒挂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解决这个问题。
《通知》规定,以“加发基本养老金”的方式,按“定额加发+定比加发”的标准,对广州市企业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进行一次性调整补发。据悉,补发对象为2006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且待遇低于“早退休”人员(2006年6月60日前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约有24万人在政策调整范围内。
对于养老金已经达到或超过同类人员的一般水平的部分企业退休人员,《通知》规定,仍维持其原来的待遇标准,不加发待遇,高出的部分转为地方保留津贴。
此次养老金调整从首次领取养老金之月起进行补发。养老金差额将在本月底前一次性拨付至退休人员的存折上。所需资金从广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对于2013年7月后退休人员,市人社局表示,其定额金额、定比金额及系数将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一步工作安排,并结合广州市工资增长率、养老金调整幅度、视同缴费账户和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因素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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