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史守俊在京给兄嫂一家打工期间,与嫂子母亲发生口角,后被兄嫂辞退。为发泄不满,他持刀欲追杀嫂子哥哥李某,后将李某妻子杀死。记者昨天获悉,史守俊因故意杀人罪被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死缓。
史守俊与兄嫂一家暂住在大兴区黄村镇某村临建房内。去年7月5日中午,史守俊在屋里睡午觉,因嫌嫂子母亲在屋外说话声音太吵,与对方发生口角。当晚8点,嫂子给他结算9000元工资后让他走人,史守俊站在院内骂骂咧咧,和嫂子和嫂子哥哥李某吵起来。史守俊则将钱扔到地上,回屋后继续摔打东西,嫂子和李某在门口数落他的不是。史守俊突然从屋里拿出一把刀去追杀李某,没追到就持刀数次刺向一旁的李某妻子。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史守俊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所犯罪行特别严重。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等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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