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大连11月25日电(王金海、张世安)昨天,随着一架从日本飞来大连的客机落地,又一名涉嫌经济犯罪的嫌疑人陈某被大连警方从墨西哥成功劝返。这也是大连警方在“猎狐行动”中成功劝返的第2名潜逃境外的经济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公安部部署“猎狐2014”专项行动以来,大连警方高度重视、周密排查,采取多种侦查手段,积极寻求上级公安机关及境外警方的支持与配合,经侦支队牵头联动,各个机关警种分工协作,深度经营,形成了全警联动、合成缉捕的工作格局,向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发起了强大攻势。
10月1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外交部共同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通告表示,自发布之日起到2014年12月1日,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或者是通过驻外使领馆自动投案,一五一十供述罪行,自愿回到国内的,能够依法从轻或是减轻处罚。这当中,努力挽回受害单位或者是受害人经济损失的,能够减轻处罚;犯罪比较轻的,能够免于处罚。在规定期限当中依然没有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会依法从严查处。为此,大连警方加大了规劝力度,3天时间2名嫌犯归国投案。
犯罪嫌疑人陈某,2004年2月至2006年7月,以收购海产品的名义,将某公司的300万余元公司资金用于偿还其个人欠款,并以白条冲账。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挪用公司资金,涉嫌经济犯罪。接到举报后,大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即组织案件甄别,对犯罪嫌疑人陈某立案侦查;2011年7月,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刑事拘留;同年9月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对陈某批准逮捕;10月按法律程序对陈某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至墨西哥,2012年10月,大连市公安局将陈某列为网上逃犯。
猎狐“2014”专项行动打响后,办案民警多次登门做陈某女儿等亲属的思想工作,并深入进行了法律政策教育,告知《通告》精神,陈某得到亲人信息后,顾虑重重,其个人称身患肝腹水,又系取保候审期间潜逃,担心回国后受到严惩,针对陈某的疑虑,警方反复对其申明政策,公安机关一定会依法办案,如果回国自首、积极配合侦查工作,在本人确实患有重病情况下将保证其就医治疗。陈某屡定日期又以种种理由搪塞,多次拖延预定行程。针对这种情况,大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长雷树青及办案民警克服国内与墨西哥12小时的时差,经常在半夜至凌晨与陈某通电话,连续不断的对其开展思想攻势,开展有效劝导工作,终将其感化,获得其信任。犯罪嫌疑人陈某终于在巨大的思想压力、优待政策引力以及归乡心切等复杂情感纠葛之下,表示愿意回国投案自首,并于11月24日途径日本回国。
11月22日犯罪嫌疑人赵某回国向警方投案自首。2010年4月6日,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旅顺口区国家税务局移送案件:大连某蜡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某。2008年经市税务局检查,欠缴税款和罚款66万余元。经多次催收,企业至今未缴纳税款。接报后,经审查构成逃税案,对赵某进行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赵某迫于公安机关压力,补缴了欠缴税款和罚款。为逃避法律的打击制裁,犯罪嫌疑人赵某潜逃至境外马来西亚。
“猎狐2014”行动以来,大连市公安经侦部门将其列为工作重点。旅顺经侦大队围绕赵某开展一系列的侦查工作,并联系辽宁省公安厅出入境部门,对赵某采取控制措施。经侦大队侦查员多次找其家人,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规劝,赵某的岳父母对侦查员有抵触情绪,侦查员没少吃闭门羹,但是侦查员没有灰心,用自己的真情打动了两位老人,有针对性地讲形势、讲政策、讲法律、讲出路;另一方面,多方努力,找到与赵某有联系的一个朋友,反复做其工作,最终成功地说服赵某,表示要放弃逃亡的生活,投案自首。11月22日,犯罪嫌疑人赵某从境外乘机飞回大连向警方投案自首。在大连机场,刚下飞机的赵某,向警方初步交代了自己的作案经过。他说,尽管在国外过着正常的生活,但在他心里始终是放不下、解不开,总感觉有一座山在压着自己。这次回国自首,终于可以放下了、轻松了。
据大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雷树青介绍,大连市公安局在“猎狐2014”专项行动中,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充分利用政策,规劝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在两院两部《通告》截止日前回国投案自首。截至目前,专项行动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已有3名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归国自首。雷树青表示,大连市公安局将按照两院两部的《通告》要求,继续加大对外逃经济犯罪嫌疑人的追逃力度,同时也敬告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和家属,要争取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尽快投案自首,否则,面对的将是国家法律的严惩。 (来源:人民网-社会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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