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福州11月25日电 (郑明 李兆铨)福建警方25日对外表示,截至11月24日,福建已先后从菲律宾、加拿大、泰国、刚果金、阿联酋、安哥拉及台湾、澳门等16个国家和地区劝返、遣返、抓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28名。
2014年7月开始,中国公安部部署集中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强化跨国协作是福建警方缉捕境外在逃嫌犯的有力举措。福建通过国际警务合作、移民遣返、引渡、劝返等渠道展开境外追逃,已通过与菲律宾、柬埔寨、刚果等国家执法部门的积极配合,缉捕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4名。
据警方介绍,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林某某2012年2月15日潜逃菲律宾。今年9月中旬,菲律宾执法部门以林某某非法滞留为由将其扣留,并通报中国公安部。9月20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被厦门警方押解回国。
今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后,福建警方有针对性地走访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朋友,动员其协同对境外在逃人员开展规劝、退赃、投案自首工作。
该通告发布一个多月后,福建已有13名犯罪嫌疑人回国投案自首。据福建省公安厅介绍,11月11日至15日,先后有8名经济犯罪嫌疑人随同警方工作组从菲律宾回国投案自首;11月18日,涉嫌职务侵占犯罪的香港籍在逃犯罪嫌疑人柯某某亦主动入境,向晋江警方投案自首。
“猎狐2014”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福建已有21名经济犯罪嫌疑人放弃被终身追缉的境外逃亡生活,回国投案自首。
与此同时,福建警方通过逐一梳理逃往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各种资料信息,逐一制定境外追捕方案,真正实现“一人一档”、“一人一策”。据介绍,潜逃境外逾16年的台湾籍在逃犯罪嫌疑人郭某,心存侥幸、改名换姓、漂白身份后潜回境内隐藏,就在广东珠海一民居内被福建漳州警方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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