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枫逸 公务员
据报道,11月24日下午,因不满商丘市民权县罗庄公路超限站处罚决定,河南永城籍货车车主张高兴和妻子侯燕喝下了农药。张高兴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侯燕仍在医院治疗。
去年11月14日,河南永城一货车女车主也曾因不堪忍受超载罚款,服毒自杀,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此事折射的公路“三乱”引发社会强烈关注。然而仅仅时隔一年,河南省内再度曝出车主不满罚款服毒自杀的悲剧,令人震惊。当然,张高兴夫妇服毒自杀的背后,是否存在公路部门违规执法行为,还需要调查。不过,当罚款治超一再酿出命案,这一执法行为本身就值得我们拷问。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规定,车辆存在违法超限运输情形,应当责令当事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改正措施,消除违法状态。不过,许多地方长期存在“以罚代管”乱象,查扣超限车后只罚款不卸货,并且违规收取五花八门的停车费、保管费等。根据《行政处罚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但一些地方路政部门却不惜主动讨价还价来鼓动司机缴纳现金,甚至推出荒唐的罚款包季、包年制,车主缴纳一定费用就能免于处罚。
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曾指出,道路乱罚款的问题根本原因是缺乏监督导致少数单位和个人对行政执法权的滥用。而滥用权力的背后,则是一些部门盘根错节的利益链条。罚款治超、以罚代管,一方面纵容了超限超载行为对公路、桥梁的破坏,同时这种“养鱼执法”造成了对运输从业者的反复剥夺。去年服毒自杀的那位女车主,两辆车跑运输仅半年多时间,光罚款就将近20万元。
让超限超载者付出一定的违法成本是必要的,但单纯的罚款治超并未找准病症,开对药方,反而起到了火上浇油的作用。时下,由于油费、路桥费以及各种税费导致物流成本畸高,货车车主普遍面临不超载就赚不到钱的问题,有关部门罚款又在无形中推高了运输“成本”。
面对罚款治超一再酿出命案,有关方面在规范执法的同时,必须从源头上降低物流成本,为运输业减负。只有让守法经营不再成为赔本生意,车主才乐于遵章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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