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一名只有13岁的初二女生,被同学的干姐姐杨某媛引诱帮她赚钱,与一名大她24岁的男子发生两次性关系。该女生的母亲无意中从女儿手机的聊天记录中,得知女儿与成人发生性关系犹如晴天霹雳,随后报警。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杨某媛已被批准逮捕。
为宝马男寻处女
今年年初,漳浦某中学13岁的初二女生小徐认识了同学小何的干姐姐杨某媛。之后,这位大她7岁的姐姐就经常带着她和小何出去玩,还请她们吃冷饮。10月19日中午,杨某媛打电话约小徐一起去玩,她带着女儿及小徐在县城溜达了一会儿,突然接到杨某仁的电话。于是她就和小徐说,先去见见她那个很帅、很有钱、开宝马的朋友。杨某媛买了一些饮料后,带着小徐来到洲游国际酒店门口。
杨某媛没有带身份证,就打电话给李某,让她拿身份证过来开一间房间。李某开好房后,把房卡给了杨某媛。杨某媛把女儿交给李某带回去,自己和小徐来到酒店7楼711房间。
让小徐没想到的是,其实早在今年7月份,杨某仁就交代杨某媛介绍处女给他,承诺与处女发生性关系后,会给杨某媛2000元作为报酬。
以缺钱为由诱骗
“等一下那个男的进来,你就把你的第一次给他,如果你是第一次,他会给你5000元,如果不是的话,他只会给你1000元。”杨某媛和小徐说,她最近很缺钱,很多人都向她要债,希望小徐能帮她。
当时小徐没有回答,杨某媛接着跟她说:“如果那个男的问你几岁,你要回答你今年16岁,等下你先去洗澡,洗完澡你浴巾包好,在床上等他,接下来他就知道怎么做了。”小徐就问为什么要说16岁,杨某媛说:“反正你这样说就是了。”
接着,小徐就去洗澡,洗完之后看到杨某仁和杨某媛在泡茶,杨某媛跟杨某仁说小徐今年16岁,是处女。杨某仁就对杨某媛说:“你去买点面包,我等下还要健身”,杨某媛随即离开房间。杨某仁洗完澡后,围了一条浴巾出来,问了小徐的情况后,还不忘问小徐是不是16岁,小徐心虚地点了点头。
杨某仁夺走了小徐的第一次后,从他的钱包里拿了一叠钱给小徐,小徐没拿。杨某仁直接将5000元给了杨某媛,杨某媛接过钱带着小徐离开酒店,还买了避孕药给她吃。路上杨某媛拿了200元给小徐,并说,“拿这么多钱回去你父母会怀疑你,剩下的寄在我这里”。
再次送女孩入虎口
10月26日,杨某媛又打电话给小徐,叫她再去跟杨某仁见面,小徐得知杨某仁又要和她开房,就说不喜欢去。“你说话不要那么大声,我对你这么好,你把我当垃圾。”杨某媛说完就挂掉电话,之后又打电话求小徐不要多想,只是见面而已,只是想要把剩下的钱拿回来。小徐问什么剩下的钱,杨某媛就说是杨某仁要分两次给钱,要求小徐再去见一面,才肯给剩下的钱。
10月27日16时许,杨某媛带小徐又来到洲游国际酒店见杨某仁。小徐说要走,杨某媛把她叫进浴室说:“没关系啦,这是最后一次,保证没有第三次。”小徐一直哭,说她不喜欢这样。杨某媛又说:“你不要哭,我最讨厌人哭了,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小徐心里点害怕,但因为杨某媛是大人,她就只好听话去洗澡,洗完澡后坐在床上等杨某仁。之后,杨某仁与小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杨某媛又买了避孕药叫小徐带回家吃。
母亲逼问后报警
10月27日晚上,小徐用手机在床上跟同学网上聊天,道出杨某媛带她去跟别人开房的事情。此时小徐的妈妈陈女士进入房间看到女儿的聊天记录中提到了吃药,还提到一个男的。这让陈女士很诧异,一再追问女儿发生什么事情,女儿这才哭着把事情说了出来。听完女儿的遭遇,陈女士很是生气,带着女儿到公安局报警。
11月5日18时许,漳浦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民警经过布控,在漳浦县绥安镇霞潭村抓获了杨某媛。而与小徐发生性关系的杨某仁,也被公安机关进行了治安处罚。警方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媛引诱、介绍幼女卖淫,从中牟利,其行为有伤风化,严重损害幼女身心健康,涉嫌引诱幼女卖淫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杨某媛已被批准逮捕。晨报特派漳州记者 黄旭 通讯员 阮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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