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今天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环保局介绍,在控制机动车污染方面,本市小客车“摇号”指标中将逐步提高电动车数量,未来3年电动车将分别新增3万、6万、6万辆。执法检查组建议市政府尽快制定《北京市环境总体规划》,进一步统筹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下大力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排污管理开始立法调研
许可证
北京市环保局介绍,2014年度计划中的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污染企业调整退出等主要治理措施已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
本市已将“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纳入2014年市政府立法调研计划。
目前已完成《北京市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北京市排污许可证工作方案(草案)》及相关立项论证报告,市政府法制办拟于近期召开立项论证会。
2015年底所有电厂全实现
天然气发电
在燃气热电中心替代燃煤机组方面,西南、东南和西北燃气热电中心已投运,高井燃煤电厂已于7月下旬关停,京能电厂两台燃煤机组停机备用,累计减煤550万吨/年。预计2015年底前全市所有电厂实现天然气发电,到2016年压减燃煤920万吨。
燃煤茶炉大灶改用清洁能源
4.4万台
在燃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方面,全市4.4万台燃煤茶炉大灶全部改用清洁能源,完成了东城、西城区25万户平房釆暖小煤炉“煤改电”,以及中心城区1.7万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2014年又完成了6595蒸吨燃煤锅炉改造和东城、西城两区1.7万户平房釆暖“煤改电”工程。在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实施“减煤换煤”工程, 2013年换用优质煤36万吨、减少用煤44万吨。
明年电动车指标增加
增3万辆
控制机动车污染方面,严格控制新增量,鼓励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自2011年起,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每年新增24万辆。从2014年起,小客车年新增总量压缩到15万辆。制定电动汽车推动应用行动计划,在15万辆新增量内逐步提高电动车数量,2014-2017年电动车分别新增2万、3万、6万、6万辆。
5.6万辆
黄标车淘汰更新
实行老旧车淘汰补助,推动车辆更新。截至2014年10月底,共淘汰更新了15.6万辆黄标车、131万辆老旧车。因2014年9月15日至11月20日,提高老旧机动车报废补助标准,9、10月全市老旧车淘汰量大幅上涨,达8.56万辆,就月平均量来看, 较1至8月增长30%。
罚436.91万
“超标车”加大处罚
环保、公安交管部门加强执法的联勤联动,2014年1至10月份共检查机动车1000多万辆,处罚超标车辆12370辆,罚款金额436.91万元。此外,对影响排放的油品和汽油清净剂的质量,也进行了多次抽样检。
立案1454起
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截至10月底,2014年全市环保系统共立案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1454起,同比增长78.6%;其中依据《条例》立案处罚1065 起。
2014年1至10月份,全市就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共罚款3309.15万元,同比增长259.1% ;其中依据《条例》处罚2419.07万元。
此外,还没收违法所得1351万元。
按日计罚
新环保法实施后将加大处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介绍,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实施《大气法》和《条例》,执法检查组提出,建议市政府尽快制定《北京市环境总体规划》,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合理设定城市规模、结构和布局,并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等有机衔接。
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明年新的环保法实施后,要用好“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手段。
同时,深化区域联防联控,加强大气污染协同治理。尽快实现区域大气污染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继续深入开展区域污染物传输规律、周边与北京大气环境质量之间量化关系等科学研究,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技术支持;积极推动区域立法或争取中央授权,统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标准、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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