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方圆 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 实习生 邓绍希)假扮“名医”谎称能替他人破除“血光之灾”,用钱“作法”时,趁机掉包盗走他人钱财……近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起盗窃刑事案件,被告人张某、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杨某、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今年4月10日9时许,杨某、张某、李某、王某经商议后,决定假扮“名医”帮人看病“谋财”。其中,王某假扮“名医孙医生”,杨某、张某负责寻找作案目标,李某负责开车。当4人游荡至锦江区牛沙路一小区附近时,杨某发现独自外出的太婆黄某,便上前搭讪,询问太婆是否知道附近一位名医“孙医生”。而此时,张某假装路过此地并上前搭话,称“孙医生”就在附近,并且治好了他母亲的癌症。为了让黄某入计,张某继续谎称“孙医生”只为老年人看病,不为年轻人看病。杨某便顺势请求黄某陪其一同去找“孙医生”为母亲看病。出于善心,黄某同意可请求,随后三人一同去寻“名医”。途中,杨某、张某一边打听太婆家具体情况,开车的李某也悄悄尾随,偷听三人谈话,并将太婆的家庭情况电话告知了假扮“孙医生”的王某。
往前走了几十米后,三人便与“孙医生”王某“巧遇”。一见面,王某便主动介绍起黄某的家庭情况。当取得黄某信任后,他便告知其家中不久将有“血光之灾”,如要化解,需用钱“作法”。受害人黄某轻信,由杨某陪着去银行取出5000元后,回到李某驾驶的车上。此时,“孙医生”让太婆将钱和随身携带的一枚金戒指、一对金耳环、一对装饰耳环都包入报纸中,用于“作法”。在“作法”过程中,王某趁黄某不注意,用事先准备好的报纸将黄某的钱财换走,随后让黄某下车后便离开。当黄某发现钱财被盗,向公安机关报案。
锦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张某、李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其中,杨某、张某、李某因曾犯其他罪行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均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杨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张某,系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鉴于4名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部分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故酌情从轻处罚, 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杨某、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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